我镇召开公共场所管理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班

明城卫生计生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是我镇消费服务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美容美发场所、住宿场所、洗浴场所、游艺场所、游泳场所等8类别场所,以上场所均被纳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范围,并根据实际的卫生情况,实行动态量化分级管理。

为进一步强化公共场所经营者卫生管理意识,提升公共场所卫生水平,6月14日早上10时,我镇卫计局召集全镇公共场所经营者召开2017年卫生监督工作培训班,40名公共场所责任人依时参加会议。培训班详细解读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和监督工作要点,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根据规定,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等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设施齐备,工作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规范要求等,我镇卫计局进一步向经营者明确该项规定,并动员各单位要加强自身管理,提高卫生水平。会后,镇卫计局向各经营单位派发禁烟标识、卫生标牌、等级标签、上墙制度及卫生知识宣传折页等资料,督促各经营单位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

通过培训,让公共场所管理人员进一步掌握了公共场所卫生知识,提高了卫生管理水平,增强了责任意识,使其经营的场所达到卫生标准,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奠定基础。



                          明城镇卫计局   李敏霞

                                2017.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