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天政办发〔2017〕9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天水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
天水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14号)和《甘肃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甘政办发〔2016〕20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现状
(一)区域概况
天水市位于甘肃东南部,是甘肃省的东大门,陇东南的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关中-天水经济区次核心城市,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辖2区5县和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面积1.4392万平方公里。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为331.17万人,城镇化率为43.2%,贫困人口67.78万人。地区生产总值553.8亿元,大口径财政收入110.2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0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006元。
(二)卫生资源状况
2015年末,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3556(含村卫生室),其中医院36个(三级甲等综合医院1所,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1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1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9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6所)、乡镇卫生院13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44个,妇幼保健院(所、站)8个,卫生监督机构6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8个,采供血机构1个,计划生育服务机构120个。医疗卫生机构拥有床位数12883张。卫生技术人员11698人,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339人,增长2.98%。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4521人,注册护士4101人,医院卫生技术人员6466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技术人员391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166人。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3162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病床数3.89张、每千人卫生技术人员数3.53人、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1.37人、每千人注册护士数1.24人。基本建成了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三)资源利用情况
2015年全市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达1543.1万次,人均门诊人次为4.66次,低于全省平均水平4.84次;其中:医院413.2万次(占26.7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104.4万人次(占71.57%),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5万人次(占1.62%)。与上年比较,医院总诊疗人次增加34万人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减少34万人次,卫生院减少12.7万人次,村卫生室增加55.4万人次。
2015年全市医疗机构出院人数31.17万人,全市人均住院0.09次,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13次。其中:医院25.86万人次(占82.9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88万人次(占12.45%);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08万人次(占3.46%)。与上年比较,医院出院人数增加1.1万人次,增长3.57%;乡镇卫生院出院人数减少0.3万人次,减少7.89%;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院人数增加0.1万人次,增长33.33%。
(四)居民健康状况
2015年全市居民人均期望寿命74.17岁,孕产妇死亡率5.21/10万,婴儿死亡率4.61‰,健康指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省人均期望寿命73.25岁,孕产妇死亡率15.07/10万,婴儿死亡率5.28‰)
(五)中医药发展状况
全市有中医医院7所,市中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分别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县区中医院全部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全市有中医类床位2387张,创建中医药特色乡镇卫生院73个,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7个。中医药人才建设进一步加强。先后有179人评为省、市、基层、乡村名中医。创建国家重点中医专科5个、省级19个、市级15个、县级35个,实现了每个中医院都有特色专科的目标。
(六)健康扶贫状况
认真落实市委1+18精准扶贫支持计划确定的任务,对全市67.78万贫困人口因病致贫情况进行入户摸底调查。实现了1034个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为545个贫困村配备了健康一体机。加强武山县、秦安县、甘谷县、张家川县四个县级医院重症监护室(ICU)、新生儿重症监护室等重点专科建设。加强乡村医生培养培训,组织实施了439名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建立市级医院副高以上职称医师到贫困地区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的机制。参加新农合贫困人口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了5个百分点。
(七)卫生服务需求状况
2015年全市疾病谱分析显示,全市门诊前五位疾病依次为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循环系统疾病,泌尿生殖系统疾病,肌肉骨骼系统和结缔组织疾病;住院前五位疾病依次为循环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妊娠、分娩和产褥期,损伤中毒和外因的某些其他后果引起的疾病。
二、机遇和挑战
(一)机遇
“十三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市的区域优势、资源优势、政策优势、中医药优势都将为卫生事业的发展带来新机遇。健康天水战略、“一带一路”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建设进一步加快,中医药国际化进程持续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健康促进模式改革有效实施,精准扶贫政策深入落实,促进了优质医疗资源有序下沉,有效的解决了群众看病难问题。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城镇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分级诊疗和医师多点执业深入开展,健康服务业得到快速发展,社会多元化办医节奏加快,互联网带动健康产业创新热潮的到来,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快速发展,都将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
(二)挑战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出新目标。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卫生事业以全民健康促进全面小康,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2015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3.89张、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1.37人、每千人注册护士数1.24人,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病床使用率为75.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为40.27%,社会办医床位占全市总床位的10.96%。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和服务能力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20年全体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相比,存在医疗卫生资源相对不足,高级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缺乏,基层卫生服务能力较弱,多元化办医有待进一步发展,儿科、妇产、老年康复等专科较为薄弱,健康产业发展滞后,医疗服务体系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等问题。
——区域性现代化大城市发展新格局战略对统筹优化城乡卫生资源提出新要求。区域性现代化大城市格局发展战略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四个全面”和“五位一体”的战略布局,按照“东西延伸、南北优化、相向对接、旧城改造”的总体思路,对全市区域和城乡功能布局的进一步优化,对县区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市区和各县城骨架不断拉大,新建城区医疗资源不足。市区和各县老城区现有医疗卫生机构普遍面临土地面积不足,绿化、停车等配套设施不完善,周边道路交通条件较差等问题。如何以区域性现代化大城市发展新格局的科学定位为指导,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布局结构调整,是适应产业发展和人口迁徙变化,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统筹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均衡发展的现实和长远要求。
——全面深化医改对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出了新任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步入深水区,改革的系统性、综合性、协调性不够,以药补医机制尚未根本破除,科学的补偿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医疗机构存在追求床位规模、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忽视医院内部机制建设等粗放式发展问题。医疗卫生发展迫切需要转变简单规模扩张的发展模式,从体系优化和结构调整中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
——城镇化、老龄化、疾病谱变化、生育政策的调整对医疗卫生服务提出新需求。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53%,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城乡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不均衡与快速城镇化的矛盾日益突出;老龄化日趋严重,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65岁以上比例达8.22%,快速老龄化使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老年病专科服务等医疗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康复、老年护理等薄弱环节问题将更为凸显;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成为居民主要的疾病负担,健康服务业需要更多的面向长期管理干预的慢性疾病倾斜。全面两孩政策施行后,将带来妇产科、儿科服务需求上涨,这对卫生资源的布局、医学理念调整和健康产业战略发展方向选择提出新的需求。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以《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甘肃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和医改政策为导向,以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为目标,以优化资源配置为主线,以信息化为支撑,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快卫生事业发展,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健康需求导向。以满足全市人民健康需求和解决健康问题为导向,科学合理布局,优化调整结构、保持适度有序发展,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促进上下协调联动、各县(区)均衡发展。
2. 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发挥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作用,促进公平,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3. 坚持政府主导地位。强化政府在顶层规划设计与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坚定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格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4. 坚持系统整合。加强全行业监管与属地化管理,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中西医并重,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促进均衡发展。
5. 坚持分级分类管理。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统筹不同区域、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分类制订配置标准。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资源规模,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目标
到“十三五”末,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多层次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上下联动、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实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奠定坚实的医疗卫生资源基础。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预计351.70万人,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控制在5.50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公共卫生人员数分别达到2.05人、2.45人、0.85人,医护比达到1:1.2。全市居民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5.13岁;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2/10万和10‰以内,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差异进一步缩小,平均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6%。
第三章 医疗卫生机构布局
一、总体布局
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各机构按照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4个层级梯度配置。县(区)及以下机构设置,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市级机构分区域统筹考虑,重点布局。
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其中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包括市办医院、县(区)办医院两级)和其他公立医院(包括军队医院、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医院)。
县(区)级以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为公立和社会办两类。其中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站,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两级以及部分国有企事业单位医务室。社会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医务室、门诊部(所)等。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综合监督执法、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精神卫生、健康教育、急救、采供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标准管理等机构,均由政府主办,分市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县(区)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两级。县(区)级以下公共卫生职能由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如图1所示)
二、医院布局
(一)功能定位
公立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主体,要坚持维护其公益性,充分发挥社会“基本民生安全保障网”的功能,承担基本医疗服务、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医疗教学等任务,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援外、国防卫生动员、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任务。
市办医院主要向市级区域内居民提供代表本区域高水平的综合性或专科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承担人才培养和一定的科研任务,承担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任务。
县(区)办医院主要承担县(区)级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承担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是政府向县(区)级区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
按照《甘肃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以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为依托设立天水市区域医疗中心,以全市和周边省市为辐射范围,满足群众更高层次的医疗需求,提供急危病症、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并承担人才培养和医学教学科研任务。
天水市中医医院建设成以中医中药为主,中西医结合的全省重点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全省中医药医养康复诊疗中心。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成示范作用突出的全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
甘谷县、清水县医院建成市域医疗副中心,秦州区、武山县、秦安县、张家川县医院发挥好县(区)域医疗服务中心作用。
(二)机构设置
在全市范围,设置2所市办综合性医院(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1所市办中医医院(天水市中医医院),设置2所市办专科医院(天水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天水市传染病医院),设置1所妇幼保健医院(天水市妇幼保健院),在市域范围内形成功能比较齐全的医疗服务体系(见表2)。
根据区域规划和群众就医需求,市区现有其它一、二级公立医院或通过加快建设步伐提高办院标准,或通过转型、改制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专科医院发展。
在县(区)级区域,原则上设置1个县(区)办综合医院和1个县(区)办中医医院。人口50万以上的县(区)可适当增加公立医院数量。对暂未设置中医医院的秦州区,要加强其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
(三)社会办医院
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社会办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医疗需求;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医疗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13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促进社会办医成规模、上水平发展,加快形成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格局。
支持天水四〇七医院、天水广济医院提升医院整体服务功能,打造成为我市品牌民营医院,在本规划期内通过三级综合医院评审。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一)功能定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急危疑难重症病人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承担农村急救及对辖区内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单位内部的医务室和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或本功能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他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其提供的服务予以补助。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学校尤其是寄宿制学校师生的公共卫生服务,协助和指导其做好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到2020年,力争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二)机构设置
到2020年,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由政府主办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原则上每个街道办事处或每3-10万人口设置1所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口规模大于10万的街道办事处,可增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可以建设成为县(区)办医院分院,城区一级和部分二级公立医院可以根据需要,通过结构和功能改造转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农村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置1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不到的地方,根据需要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服务人口不重叠。
社会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受规划布局限制,由市场进行调节。
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一)功能定位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综合监督执法、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精神卫生、健康教育、急救、采供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标准管理等),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医疗紧急救援机构、采供血机构等,原则上由政府举办。
市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完成国家、省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相应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并对下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开展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
县(区)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
(二)机构设置
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全市区域内设置1所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个县(区)设置1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目前部分单设的专病防治机构和健康教育机构,要逐步整合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成疾病预防控制的基层网络。
2.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
全市区域内设置1所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每个县设置1所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推进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
3. 妇幼保健机构
市、县(区)两级各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
4. 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市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与市妇幼保健机构整合。县(区)、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加挂健康教育所的牌子,承担健康教育工作;村级保留计划生育服务室。
5. 精神卫生机构
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为市级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县(区)可在综合医院内设置精神卫生科。可在精神专科床位总量控制范围内,鼓励民营资本举办精神病专科医院。
6. 紧急医疗救援机构
天水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设立在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承担全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秦州区内的紧急医疗救援职责;各县(区)设1所县(区)级急救中心(站),县(区)级急救中心(站)可独立设置或在县(区)级医院附设,承担辖区内紧急医疗救援职责;各乡镇在乡镇卫生院设立急救室。
7. 采供血机构
天水市中心血站负责全市医疗单位临床用血的保障和技术指导工作,并对辖区内的中心血库、采血点进行质量控制。中心血站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地理条件、人口资源、供血路程和临床用血需求等实际设立固定献血屋和储血点。
8. 其他专业防治机构
市第五人民医院为1所传染病专科医院,各县(区)应在综合医院或中医医院内设置传染病区。县(区)级原则上不设置专科防治机构,现有专科防治机构归口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统一管理或与其它机构合并。
第四章 资源配置标准
一、床位配置。
根据2020年全省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主要指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各县(区)及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床位配置标准,合理配置资源。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5.50张,每千常住人口医院床位数4.35张,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院床位数3.22张(含妇幼保健院、所、站床位,其中,市办医院床位数1.19张,县(区)办医院床位数1.88张,其他公立医院床位数0.15张),每千常住人口社会办医院床位数1.13张。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对过多的存量资源进行优化调整。对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短缺、社会资本投入不足的县区,政府要加大投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承担的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规模,重在提升床位质量,提高使用效率。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1.15张,应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的设置。乡镇卫生院床位规模应根据其服务人口数量、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因素,按照乡镇卫生院的类型、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每千服务人口宜设0.60-1.15张床位。乡镇卫生院床位规模宜控制在100张床位以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千服务人口设置0.30-0.60张床位,设置以护理康复和慢性病治疗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一般不超过50张床位。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设日间观察床1张,不设病床。
(一)市县(区)床位配置标准
根据各县(区)近几年病床变动情况,结合未来人口变动和居民潜在医疗需求,制定床位配置标准(如表3所示)。
(二)各类机构床位配置标准
按照公平和效率统一的原则,根据未来人口规划、辐射范围和目前现状统筹考虑各类医疗机构床位数(见表4)。
二、人员配置
根据全市近几年卫生人力资源变动情况,结合未来人口变化和居民潜在医疗需求,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5.54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05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2.45人(见表5)。
(一)医院
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按照医院级别与功能任务的需要确定床位与人员配比,医护比达到1:1.2。加强儿科医师、精神科医师、助产师(士)、药师等紧缺医技人员培养。承担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支援基层、援外医疗、应急救援、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适当增加人员配置。未达到床护比标准的,原则上不允许扩大床位规模。建立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构建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以“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健全在岗培训制度。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2.06人以上,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名全科医生。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5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原则上按照全市常住人口1.75人/万人的比例核定。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得低于总人数的70%,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80%;综合监督执法机构按照平均每千人口0.09至0.11人的标准配备专职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中心血站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应当根据年采供血等业务量进行配备;急救中心等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量应当根据服务人口、年业务量等进行配备。
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原则上不低于80%),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健全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符合卫生人才特点的科学化、社会化评价机制,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以岗位职责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激励机制。
三、设备配置
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原则,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
(一)资源共享
大型设备配置饱和的区域不允许包括公立医疗机构在内的所有医疗机构新增大型设备,鼓励县(区)通过各种方式整合现有大型设备资源,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提高使用效率。发展专业医学检验中心、影像中心和病理检验中心。到2020年,全市建设1-2所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检验等中心,在确保医疗安全和满足医疗核心功能前提下,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结果互认和资源共享。
(二)分级管理
大型医用设备按照品目分为甲类和乙类,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甲类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省卫生计生委在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下制定乙类大型设备规划并组织实施;市卫生计生委和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负责辖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初审和日常监管等工作。
四、技术配置
要以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加强对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支持,发挥其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提高区域内和基层的专科水平,逐步缓解地域、城乡、学科之间发展不平衡,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注重中医临床专科的建设,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
到2020年,全市争取累计建成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8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25个,市级重点专科30个。全市形成以国家、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为龙头,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为主体,院级、县级临床重点专科为基础的临床重点专科体系。100%的县级以上中医医院、60%以上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设立治未病科,开展中医治未病工作,10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70%的村卫生室开展中医健康干预服务。
五、信息资源配置
“十三五”期间的信息资源配置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纵横联网、规范标准、资源共享,多方投资、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覆盖全市的信息网络系统。到2020年,市级和县(区)级人口健康信息两级平台基本建成,逐步建立起跨机构的人口健康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建立起与其功能相匹配的标准化的业务信息系统,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全覆盖和信息共享,实现每位居民拥有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1张功能完善的健康卡。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金融IC卡、市民服务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实现就医“一卡通”。
依靠大数据支撑,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加强远程医疗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业,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对医疗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和医疗质量服务监管,提高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促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医疗等新兴技术在健康服务中的应用。
第五章 政策保障
一、政府主导,多元办医
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对新建城区、郊区等薄弱区域,政府要有计划、有步骤建设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重点加强中医、儿科、妇产、精神卫生、全科、传染病、老年护理、口腔、康复等薄弱领域服务能力的建设。优先加强县(区)办医院服务能力,提高县域医疗能力和水平,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的协同发展,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率。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社会力量办医可以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的服务领域。
二、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
坚持“管理机构下基层、疾控机构进医院、健康教育进家庭”以及“保健在家庭、小病在乡村、大病不出县”的工作思路,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成立公共卫生管理科,其他综合性医院及相关专科医院依托相关科室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辖区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强化对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着力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联防联控以及高危孕产妇和儿童的筛查、诊治、管理工作,加强卫生综合监督部门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的监督检查。
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做好中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基层中医药服务机构和其他中医药服务机构共同组成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快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增强中医科室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持续开展“西医学中医、中医学经典”和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骨干医师培训等工作,继续做好名中医和中医世家评选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康复护理服务领域的特色优势和在健康服务业中的优势。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中医药产业的发展,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支持发展中医特色养老、康复等服务,培育发展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产业。大力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和对外交流,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支持相关健康产品研发、制造和应用。统筹用好中西医两方面资源,提升基层西医和中医两种手段综合服务能力,到2020年,力争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
三、上下联动,医养结合
综合运用医保支付、价格杠杆等措施,建立并完善分级诊疗模式,建立不同级别医院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续性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诊疗格局。逐步完善双向转诊程序,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推进急慢分治格局的形成。探索建立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诊疗服务和结核病综合防治管理模式,制定不同级别和类别的医疗机构疾病诊疗范围,形成急性病、亚急性病、慢性病分级分类就诊模式。控制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规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门急诊总量的比例。
推动医养结合机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服务需求设置老年养护、临终关怀床位或转型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通过开展养老联合体、签订机构间协议合作机制或老年居民契约服务关系等多种形式,为老人提供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推动中医药与养老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优势。到2020年,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四、改革创新,调整资源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区域卫生规划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实行医药分开。加快发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完善以基本医保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等第三方调解机制,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按照严格规划增量、科学调整存量的原则,合理确定区域内公立医院的数量和布局,采取多种措施推动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的优化调整。加大对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和人才定向培养的支持力度。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照相关规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设施配套。公立医院资源过剩的地区,要从实际出发,根据需要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对超出规模标准的公立医院,要采取综合措施,逐步压缩床位。支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卫生服务能力
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严格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准入制度。推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转化,加强村医培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学历层次。加强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临床培训基地和基层实践基地。医疗卫生机构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和在职培训的功能,落实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接受3个月以上的半脱产培训并实现培训全覆盖。每个县建立一所卫生计生人才培养基地,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儿科、妇产科、乡村医生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
加大实用型人才培养力度,支持天水市卫生学校升格为高等医学院校。鼓励高等医学院校预防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到基层公共卫生及计生机构工作,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水平。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人员培养体系,推进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工作。认真落实护理岗位管理制度,加强专科护士培训,充实临床一线护士队伍,提高护理人员待遇。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到2020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所有新进拟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类和中西医结合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均需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六、推动“互联网+”,发展健康服务业
积极推动健康信息服务和智慧医疗服务,开展远程服务和移动医疗,不断丰富和完善医疗服务内容和方式,逐步转变医疗服务模式,延伸健康服务。要不断加强信息手段在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方面的应用,促进医疗机构强化管理、精准管理,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落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同等对待的政策,加快多元办医格局的形成。鼓励以多种方式积极发展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要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中医药医疗保健、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商业健康保险和第三方服务等多样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支持发展健康服务产业集群。
第六章 组织实施与监督评价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是政府对卫生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工作的领导,把规划工作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列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
县(区)政府负责制定各辖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分别将卫生资源配置细化到县(区)和乡(镇)。
卫生计生、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工信、民政、人社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
二、强化投入保障机制
各级政府要明确责任,建立健全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和谐发展的政府投入机制。要探索政府购买医疗卫生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政府投入方式,并探索利用社会资本促进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制转变和效率提高。坚持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的公益性,完善政府卫生计生投入机制,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等投入政策。积极探索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财政补助政策。要切实保证公共卫生机构和重大、重点传染病防治经费投入。
三、创新体制机制
本规划主要内容是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在实施推进过程中,要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天水市“十三五”卫生和人口发展规划》相衔接,为规划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要合理把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设备配置,禁止举债建设。要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实行医药分开。加快建立以基本医保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建立更加合理的医保付费机制。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
四、严格规划实施
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依据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建立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审核备案和公示制度,新增床位后达到或超过1500张床以上公立医院,其床位增加须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中医类医院同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对严重超出规定床位数标准、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的公立医院,要进行通报批评,暂停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等级评审等审批和项目资金安排。
五、完善监督评价机制
各县(区)要建立规划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评价过程中要实行公开评议、公平竞争,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保障规划有效运行。
来源:天水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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