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商场的购物筐竟未消毒 卫监蜀黍:违规!
四川卫生计生监督
平常去商场购物的时候
总会用到这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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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就是购物筐!
不知道大家在使用的时候
有没有注意它是否卫生呢?
毕竟购物筐很有可能被顾客循环使用
商场有没有定期进行消毒呢?
这不,成都有一家商场
就被省卫计委公示处罚了
原因正是:供顾客使用的购物筐未消毒!
根据省卫计委官网公布的行政处罚公示显示,这家被处罚的单位是:成都伊藤洋华堂有限公司双楠店。
处罚原因是:该商场供顾客使用的购物筐未消毒,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之规定。
违反规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同时,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给予该商场警告、罚款1000元的处罚。
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一)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的;
(二)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
■ 综合省卫计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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