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事业的市场化程度将有一个大幅度提高
《中医药法》出台具有里程碑意义,但中医药“为己正名”的道路依然漫长,尚需要相关后续配套制度陆续出台。不过,嗅觉灵敏的资本,早已看上了这个市场,开始悄然布局中医药产业。
中医药被奉为中华民族的瑰宝,但我国在中医药领域的法制建设却是相对滞后,尤其是缺乏一部体现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的专门法律。相比之下,西医技术、西医理论却在近几十年来在中国大地上突飞猛进。
自1983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董建华首次提出要制定中医药法起,这部法律便历经无数次立法调研、论证、起草和修改。终于,由国家中医药局形成的《中医药法(草拟稿)》相继经国家卫计委、国务院审议后,于2016年12月25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定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中医药法》从法律层面上进一步明确中医和西医具有同等地位。同时,它也首次明确了“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体现中医药特点”。
政策配套制度尚需落地,资本已先行
中医业内人士认为,7004个字构成的《中医药法》得以实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中医药事业迎来了直接的发展动力。
中医药“为己正名”的道路依然漫长,《中医药法》有关规定的落实尚需后续配套制度的出台,以及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
比如,针对目前执法实践中常见的“中医诊所超范围提供医疗服务”的问题,地方部门如何对今后改为“备案管理”的中医诊所进行监管,“备案范围”需要进一步明确。
再比如,医疗机构“临方炮制”中药饮片虽获《中医药法》允许,但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医疗机构是不能炮制中药饮片的。实践中,地方药监部门如何具体执法,这也需要相关部门统筹解决。
此外,中医准入、经典名方目录及其制剂化免临床、标准化等这些细则都还需要出台。尽管“靴子还未完全着地”,资本早已闻风而动。
中医药事业的市场化程度将有一个大幅度提高
在《中医药法》通过审议后的半年时间里,据不完全统计,发生在中医药行业的并购投资案例约有50起,几乎已超过2016年全年中医药行业并购数量。从中药饮片、中成药,到中医院、中医诊所等,产业资本已将目光锁定中医药健康服务的全产业链。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今年以来,已有同济堂、昆药集团、鹭燕医药、红日药业等近50家上市公司陆续出手或完成收购中药资产。同时,中医药服务领域正成为产业资本新的“狩猎场”,昔日的民族药企“独一味”变身“恒康医疗”后,强势进军医疗服务领域,目前已先后收购多个专科、肿瘤医院资产。
《中医药法》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中医药事业、举办中医医疗结构和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资深医药运营及并购专家、神威药业集团前副总裁张自然指出,社会资本迎来政策商机,中医药事业的市场化程度将有一个大幅度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