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代表身边的法律法规系列 之 【你问我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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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给大家普及了一些关于医药代表的法律法规,下面就来看看大家对陈老师的分享所提出的一些法律问题。
陈律师,请问药品在中标后,医院采购产品时院长会提出来二次议价,这个是否违反招标法规定呢?作为药厂如何维权?
从合同的角度来说,你只要是中标了,就算应该是按招标价来执行,但是医院他在我们采购行业长期处于一个强势地位。实际上是他一个违约行为,他要二次议价的话,那很多医药企业也没有办法,因为你处于一个弱势。以前我所在的这个企业对于这样的情况,一般是由商务部门和医院进行沟通。让他们来处理,因为你这个时候去维权的话,那往往会导致你这个生意是没办法做的。
我相信很多二次议价都是和医院的沟通问题。因为现在很多医药企业都在说这个二次议价会对生产企业药品定价成本有很大的影响,但是关于二次很多取决于你和医院的这种业务沟通中看双方的地位如何?你在市场中的这种地位的决定了你们双方的谈判地位和条件,你去维权的话往往会导致你在医院的那个生意很难做。当然,假如说你对你的产品很有信心,你的产品是独家品种。或者竞争对手很少的,那你往往可以要求就按中标价。
作为律师,我们建议如果是真的是中标了,医院还要二次议价的话,如果说不怕得罪这个医院。可以向当地卫生部门、医院的主管部门的进行投诉。既然招标,还违反的招标法,本身是一个违法行为。这个医院本身的行为是不对的。至于和他打官司,我建议还是不要参与过于强制行为,可以去投诉可以给医院施加一定的压力。但是不要采取太生硬的应对方式,这样会失去很多商业机会。
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协议合同没有到期,现在因为个人原因 主动提出离职,直属上司不批准,HR也不予受理,怎么处理?
我们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有权主动选择离职。上级领导还是HR批不批。这个时候法律不会要求说HP批才会生效的。但是你作为员工按照法律和合同给予企业。给予他一定的通知。假如我准备下个月十号离职,我一定提前一个月,还说提前两个月告诉企业我准备要离职了,你要有个通知。
陈老师,员工已经按照公司要求提前一个月提出了书面申请,但是领导还是不批准,员工能采取哪些措施呢?
对于企业不能随意辞退员工。对于员工,则是可以决定自己的去留。
可以去劳动局提劳动仲裁。我们员工也拥有自己决定自己的去留的权利。
比如说我们员工离职,你只要是按照正常的手续通知了公司。公司不给你办理手续。那就是公司违法,你一样的可以去劳动局申诉也好,投诉也好,还是仲裁也好,公司照样的会按照法律规定根据判决之后给你相关的离职手续。我们员工离职享有很大的自由权。
作为企业不能随意辞退员工,但是员工他只要有一个理由。甚至没有理由他一样可以说。给通知的情况下,他要求公司办理离职手续,这个是法律予以保护的。
其实呢,这个时候员工可以说委托律师发个函。或者说去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都可以的。
请教陈老师,如果进入医疗场所被医院抓了,作为代表应该怎么应对?
这个问题我们很多人问过。其实被抓,大家也不要过于惊慌,警察要有身份证,有效工作证,我们要他亮明,自己做了什么,如实交代就行了。也要看国家机关他们这些人员掌握了什么证据。要根据证据来说话。
一般如果真正是涉及到被医院抓的话,其实医院它是不具有执法权的。跟医院做好一个交涉是没有多大问题的,因为医院本身也是一个公益性,或者说一个事业组织,是没有权利来抓人的。
请教陈老师:我已经从上家公司离职,但是原领导让我垫了好多钱,请问能通过什么渠道拿回?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保留相关的证据,如果是有相关证据的话。确实证明是你的领导让你垫款,你可以向他追诉,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但是如果没有证据,你要怎么把它拿回来?看你的领导,他认不认这个事情或者看他这个人会不会讲道义?你如果没有相关的证据,他又不讲道义的话,那你这个就比较麻烦了。
我知道这个内部,下级给上级的垫款,往往很多是凭一句话,你说给他垫的款,但是你要有证据,你怎么证明是他,比如说他有没跟你沟通?有没有保留相关的东西?他给你们沟通让你垫的什么费用?这里有你们保存的相关单据,而且能够证明到你们的垫款整个过程来龙去脉。你如果证明不了的话,你说你垫的款,但是他说他没让你垫,双方各执一词。没有证据来证明你发生了这个事实,那你就很难来维护你的权利。
陈老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17年法律行业从业经验,医药培训圈法律顾问。
陈老师先后在法院的执行局、经济审判庭从事审判、执行工作,有较强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
后在知识产权事务所、美的集团、外资医药企业,大型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诉讼、合规管理、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现为执业律师。
擅长:企业法务管理中的重大诉讼、经济合同相关的诉讼,投资并购项目管理、企业合规管理、以及企业日常法务管理。
个人经济纠纷,合同纠纷,劳务纠纷等法律事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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