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医学院2017公开招聘公告

山西医疗卫生招聘考试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2017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优化调整的指导意见〉和下达2017年省教育厅直属高校及厅直属单位人员招录招聘计划的通知》(晋教人〔2017〕15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为逐步优化专业技术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教职工的整体素质,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7年我校公开招聘岗位为专技岗、管理岗,招聘计划数为22名,其中博士5名,硕研及以上17名(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2名)。

  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见《长治医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身体健康。

  5.具备我校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学历学位要求、年龄要求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8月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8月3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8.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现役、试用期、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7年8月3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提交材料

  1、博士研究生(专技岗):全年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采取网上提交材料报名方式,将简历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czyxyzp@163.com。

  2、硕研及以上(专技岗、管理岗)的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3日—2017年8月15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9:00)

  (2)报名地点:长治医学院人事处(科技大楼1004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本人持相关证件到学校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提交材料(须按以下编号排序):

  ①《长治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下载并如实填写,在确认信息无误后,在相应位置签名(须手写签名),一旦确认,不再更改。

  ②本人身份证、本科及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A4复印件;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照2张及电子版1份;

  ③毕业院校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加盖学籍部门公章)及复印件;

  ④在读期间发表文章的原件及复印件;

  ⑤个人简历1份(在简历材料中对学习、工作简历、科研情况、获奖情况要做详细介绍并附相应复印件);

  ⑥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⑦应聘辅导员专技岗,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见附件3);

  ⑧出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⑨应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聘人员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⑩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355-3151485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严格执行初审、复审二次审查办法。

  资格初审由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逐项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一旦受理,信息及岗位不予变更。

  资格复审由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教务处和用人系、部、处相关人员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小组,严格按照招聘公告中的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逐项进行复审,主要审查所报岗位是否符合招聘计划的各项具体专业要求。

  取得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专业要求,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关专家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审核,研究确定其是否具有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的资格。

  笔试前一周在学校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及笔试相关事宜。

  三)考试的内容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笔试相关事宜在学校网站公布。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学校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2)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构成,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和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等相关知识;专业知识占70%,考试内容为招聘计划中所列岗位及专业相关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辅导员专技岗《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①第一部分:辅导员岗位相关知识和技能(根据国家教育部对辅导员岗位的职业要求、能力要求,考察本岗位应具备的相关知识及岗位技能),占60%;②第二部分:招聘岗位所列专业的综合基础知识,占40%。

  管理(教学秘书)岗《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①第一部分:教学秘书岗位相关知识和技能,包括秘书学、管理学、办公自动化等相关内容,占60%;②第二部分:招聘岗位所列专业的综合基础知识,占40%。

  (3)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2.5小时,笔试考试全程监控或录像。满分100分。

  (4)笔试成绩在学校网站公示不少于5天。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在面试前一周,在学校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及要求等。

  (1)面试由5至9名专家组成,本校评委只限1人,主考评委由外聘专家担任。

  (2)面试包括试讲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两个环节,试讲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均采用百分制。

  试讲答辩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风貌,专业知识水平、教学科研能力等。

  辅导员专技岗和管理(教学秘书)岗,面试时将全面考察应聘人员是否能胜任所聘岗位,内容包括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业务能力,职业素养,以及与辅导员、教学秘书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

  试讲答辩时间约15分钟。试讲内容以本专业科研课题或论文为主,时间10分钟左右。试讲结束后,由评委根据试讲内容提出3-5个问题,参加面试人员回答其中2-3个问题。

  辅导员专技岗和管理(教学秘书)岗的应聘人员,根据辅导员、教学秘书岗位要求自选试讲内容。

  专业技能测试仅针对临床医学类专业的应聘人员,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等,根据岗位需要设立相应的考试内容。

  面试成绩=试讲答辩成绩×60% +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

  (3)面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外公布。

  (4)面试结束后1日内将面试结果和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顺序,在学校网站公示5天。

  (5)面试全程录像。

  3、博士研究生不参加学校的公开招聘考试,由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考核考察,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报人社厅审批。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学校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可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并作出结论。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所在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学校将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方式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以学校正式文件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批复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应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出生时间、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八、招聘工作纪律

  1.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要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全程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教育厅报告。

  2.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3.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学校的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负有责任或直接责任的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招聘组织领导

  1.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招聘的领导工作。

  2.领导组下设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人事处,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事宜。

  3.学校公开招聘选拔录用工作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聘选拔录用工作。

  十、咨询

  咨询电话:0355—3151485(人事处)

  监督电话:0355-3151426(纪检监察办)

  附件

  

附件1:长治医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长治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doc

附件3:中共党员证明(模板).doc

  长治医学院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