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抗凝治疗
点击上方“天道医药”关注我们
自身免疫性疾病(autoimmune diseases,AID)是指机体产生高滴度自身抗体和(或)自身反应性淋巴细胞攻击相应的自身正常细胞和组织,导致组织器官损伤和功能障碍的症候群。目前有超过 80 种不同的 AID,影响了至少 7% 的人口[1],育龄妇女为发病高峰人群。常见的妊娠合并AID有:抗磷脂抗体综合征(antiphospholipid syndrome,APS)、系统性红斑狼疮(systemic lupus erythematosus,SLE)、妊娠期特发性血小板减少症(idiopathic thrombocytopenic,ITP)、Graves病、类风湿性关节炎(RA)、1型糖尿病等[1]。
妊娠合并AID患者免疫复合物广泛沉积于血管内皮,白细胞、血小板细胞膜等,导致内皮损伤,血小板活化聚集,及白细胞、红细胞粘附于受损血管内皮的皮下组织,同时各种趋化因子、炎症因子的粘附贴壁,以及多种自身抗体对滋养细胞的影响,显著增加了动静脉血栓形成的风险[2],如: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肺栓塞、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胎盘微血栓形成等,使自然流产、早产、胎儿生长受限(FGR)、羊水过少、死胎、子痫前期/子痫( pre-eclampsia eclampsia,PE-E)、HELLP 综合征等各种并发症明显增加,严重者危及母胎生命[3]。因此,妊娠合并AID 的抗凝治疗,在预防血栓形成、减少妊娠不良结局中发挥重要作用[4]。本文将重点介绍AID患者抗凝治疗及药学监护,旨在规范产科临床抗凝治疗。
1妊娠合并AID抗凝药物的选择及监护
1.1 抗血小板药物
阿司匹林,易通过胎盘屏障,可致胎儿腹裂和小肠闭锁。妊娠分级:D级,哺乳期分级:S级。接受母乳喂养的新生儿使用低剂量阿司匹林(LDA)不会有任何风险。用法:阿司匹林,75 mg/d,口服,每日1次。或者阿司匹林肠溶片,100 mg/d,口服,每日1次。不良反应:胃肠道溃疡出血、血小板减少等。药学监护:(1)注意出血危险,定期大便潜血、血常规检查。(2)用药期间应定期监测血象,最初3个月内每2周监测1次,若出现白细胞或血小板计数下降,停药,并继续监测至正常。(3)用药期间,若患者受伤且致继发性出血时,暂停药。或口服米索前列醇片对抗,小剂量开始,200 μg,2次/d[4]。
1.2抗血栓药物
肝素,分为普通肝素(UFH)和低分子肝素(LMWH),均不通过胎盘,分别属于FDA认证的B类和C类用药[5]。与UFH相比,LMWH具有半衰期长、高效抗栓/抗凝比、安全、对血小板作用小的显著优越性[6]。
LMWH预防急性静脉血栓栓塞(VTE)的一般方法:以依诺肝素(克赛)/达肝素钠(法安明)为例,孕前体重< 50 kg,20 mg/2500 U,皮下注射(IH),1次/d;50 kg≤孕前体重≤70 kg,30 mg/3750 U,IH,1次/d;孕前体重> 70 kg,40 mg/5000 U,IH,1次/d即可。依据病情亦可1次/12 h(用量基于孕前或怀孕早期的体重)。
不良反应:注射部位淤血、淤斑;发热;瘙痒、荨麻疹等过敏反应。
LMWH的监测:通常用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使LMWH剂量控制在健康对照的1.5~2.0倍,一般不需常规检测凝血因子Ⅹa。若观察患者有皮肤淤斑淤点、牙龈出血、便血等,监测血小板计数及Ⅹa水平,治疗性用药时,注射4 h后Ⅹa的水平应在0.6~1.0 U/mL。预防性用药时,Ⅹa水平应在0.2~0.7 U/mL。肝素过量引起的出血,可以缓慢滴注鱼精蛋白中和,1 mg鱼精蛋白可中和100 U/1 mg肝素。
1.3 华法林
属于FDA认证的D类用药。若华法林需要与LMWH联合应用,需与UFH/LMWH至少重叠应用4~5 d,当连续2 d测定国际标准化比值(INR):2.0~3.0时或凝血酶原时间(PT)延长至1.5~2.5倍时,停用肝素或低分子肝素,再单用华法林。华法林开始时间:UFH/LMWH开始应用后1~3 d。不良反应:出血、肢体坏疽、骨质疏松和血管钙化。
华法林能通过胎盘,是一种已知的致畸药,若妊娠3~10周暴露华法林,可致胎儿华法林综合征,包括:鼻中隔发育不全、FGR、心脏病、脊柱侧凸、胼胝体发育不全、Dandy-Walker畸形和视神经萎缩等中枢神经系统畸形。总发生率为5.6%,因此,无限期服用华法林的心脏换瓣的AID孕妇,应权衡母胎利弊。哺乳期分级:S级,用药期间可维持哺乳。
药学监护:(1)抗凝强度的评价采用INR,维持在 2.0~3.0,此时出血和血栓栓塞的危险均最低。亚裔人群,华法林最佳的抗凝强度为INR维持在 2.0~2.5相对安全。若出现与华法林相关的严重出血,首先应该立即停药,输凝血酶原复合物逆转,同时静脉注射维生素 K1 5~10 mg。(2)监测频率:治疗监测的频率应该根据患者的出血风险和医疗条件:口服华法林2~3 d后,每日或隔日监测INR,直到INR达到治疗目标并维持至少2 d。此后,根据INR结果的稳定性数天至1周监测1次,根据情况可延长,每4周监测1次。门诊患者剂量稳定前应数天至1周监测 1 次,INR稳定后,每4周监测1次。如果需调整剂量,应重复上述监测频率直到INR再次稳定。用法:要从小剂量开始,初期给2.5~5 mg/d,维持量个体差异大,一般<7.5~10 mg/d,平均4~6 mg/d。
1.4羟氯喹(HCQ)
属于FDA认证的C类用药,可降低妊娠SLE患者的疾病活动。也可减低甘油三酯、总胆固醇、极低密度脂蛋白和低密度脂蛋白水平,并能够增加高密度脂蛋白水平[7],建议整个孕期服用HCQ[8]。羟氯喹虽可通过胎盘,早孕期 HCQ 200~400 mg/d 暴露不增加先天性畸形的发生率。不良反应:视觉障碍,胃肠道功能紊乱,眩晕耳鸣,罕有骨髓抑制、肝功能损害。一般用法:口服,0.2~0.4 g/d。
药学监护:(1)使用前,均应眼科检查。(2)治疗后若出现视力障碍,应立即停药,并密切观察进展情况。(3)长期治疗者,定期检查骨骼肌功能和腱反射。(4)尽管骨髓抑制的风险很低,建议定期血细胞计数,出现异常应停用。
1.5新型抗凝药物Ⅹa因子抑制剂
利伐沙班、阿哌沙班已应用于临床。利伐沙班通过直接抑制因子Ⅹa同时阻断内源性和外源性凝血途径,抑制凝血酶的产生和血栓形成。
2妊娠合并AID的抗凝治疗
所有SLE、皮肌炎、RA患者、怀疑APS的异常妊娠者均应尽早预防性抗凝。美国胸科医师协会(American College of Chest Physicians,ACCP)第 9 版抗栓治疗及血栓预防指南[9],对于妊娠妇女抗凝管理推荐:(1)急性静脉血栓栓塞(VTE)的妊娠妇女推荐使用LMWH预防和治疗 VTE。(2)VTE孕妇接受抗凝治疗时机推荐在妊娠前期、中期、后期以及临产前(总治疗时间至少 3 个月)。
应当注意对体重大于100 kg或低于40 kg的患者,可能出现低分子肝素用量不足或出血症状,对这些患者应当加强临床观察,必要时进行溶栓治疗。
对于AID孕妇伴有人工心脏瓣膜的静脉血栓的预防,建议使用以下抗凝方案之一:整个妊娠期间,使用调整剂量的LMWH(2次/d),据LMWH皮下注射4 h后抗Ⅹa活性峰值调整剂量;使用调整剂量的UFH,皮下注射每12 h进行剂量调整,使监测APTT达到标准值的至少2倍或达到抗Ⅹa 0.35~0.70 U/mL;使用UFH或LMWH直到孕13周后,由维生素K拮抗剂替代抗凝直到临近分娩,再恢复使用UFH或LMWH。VTE极高危的人工心脏瓣膜的孕妇(如旧式的人工二尖瓣、血栓栓塞病史),当患者担忧UFH和LMWH在上述方案的效果和安全时,建议妊娠期全程使用维生素K拮抗剂,并于临近分娩时使用UFH或LMWH替代维生素K拮抗剂。
2.1妊娠合并APS或伴SLE的抗凝治疗
APS治疗的关键是充分抗凝。目前临床基本用药为LMWH和华法林,可单独使用也可联合阿司匹林[10]。急性血栓时先应用肝素充分抗凝,待血栓稳定后逐渐过度为口服华法林维持。
2.1.1产前和产后的预防性治疗
若妊娠合并APS/SLE的患者无VTE史,产后至少10 d预防性LMWH,若合并其他危险因素持续存在或>3个,考虑延长LMWH至产后6周。产后继续预防剂量或中等剂量的 LMWH 或华法林,至少持续到产后 6 周。对于既往有VTE病史,产前使用预防剂量或中等剂量的 LMWH,建议产后至少维持到6周(总疗程至少为3个月)。一直服用华法林的患者,一旦确定早孕,应调整华法林为低分子肝素,妊娠13周后由华法林替代抗凝直到临近分娩时,再恢复使用LMWH,分娩前24 h停用。在整个孕期服用LDA100 mg/d,可预防血栓形成及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11]。若SLE患者出现无症状抗心磷脂抗体(ACA)阳性,可使用羟氯喹或小剂量阿司匹林+羟氯喹。
对于有3次或3次以上流产史的APS患者,推荐产前使用预防剂量或中等剂量的UFH,或预防剂量的LMWH联合低剂量的阿司匹林(75~100 mg/d),或可预防性的增加低分子肝素(4000 U/d)[12],华法林也被建议用在早期预防血栓形成[12];对SLE合并ACA阳性的患者,建议整个孕期服用HCQ;对于高龄、ACA阳性、辅助生殖技术的孕妇孕期服用LDA有利于胚胎着床和胎盘生长,建议最晚于妊娠16周之前即口服LDA(100 mg/d)[13]。
2.1.2剖宫产术前及术后预防性抗凝
术前可应用梯度压力袜或气压装置,持续至患者能完全自由活动。术后推荐低剂量UFH或LMWH。对于特殊病例如存在灾难性APS 且伴有严重 HELLP 综合征或早发型子痫前期者,术中、术后给予双下肢充气压力泵,至少术后24 h。必要时在同时加强预防出血措施下,在术后 8~12 h 恢复足量抗凝药物应用。
2.1.3泌乳期和哺乳期预防性抗凝
对于正使用华法林、醋酸香豆素及UFH药物的泌乳期妇女愿意哺乳的,推荐可继续使用华法林、醋酸香豆素及UFH;对于正使用LMWH、达那肝素及重组水蛭素药物的泌乳期妇女愿望哺乳的,推荐可继续使用;对于哺乳期的妇女,不建议使用磺达肝癸钠、直接凝血酶抑制剂(如达比加群)或Ⅹa因子抑制剂(利伐沙班、阿哌沙班)[14]。产褥期产妇并发其他疾病、或需要其他外科手术等原因需要重新住院的,应重新进行VTE的风险评估。如有其他持续性(持续时间长于7 d产褥期)危险因素存在,如住院时间延长或伤口感染等,VTE预防应延长至6周,或延长至其危险因素不再存在。
2.1.4动静脉血栓的治疗
早期治疗包括抗凝[UFH、LMWH、直接凝血酶抑制剂(如阿加曲班)、间接Ⅹa因子抑制剂(磺达肝癸钠)、华法林、直接Ⅹa因子抑制剂(利伐沙班)]、溶栓治疗和介入治疗。长期治疗包括抗凝、静脉血管活性药物或物理治疗(梯度压力袜或气压装置)等。
临床上对已形成的动静脉血栓,或者怀疑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DVT)或肺栓塞(PE),若无抗凝禁忌,应尽快启动LMWH治疗直到辅助检查可以排除诊断。对于DVT患者,初期抬高患肢,使用梯度压力弹力袜减少水肿,鼓励早期下床活动。INR 2.0~3.0,后续华法林抗凝。髂静脉血栓或确诊DVT围产期患者,经足量抗凝治疗仍伴持续性DVT的妇女,可考虑临时性下腔静脉滤网置入,减少PE发生风险,鉴于其血栓的治疗作用及形成血栓的副反应,慎重处理。
对于昏迷、休克的大面积PE患者,经全面评估后,在患者个体化基础上,决定是否UFH治疗、溶栓或开胸手术取栓术。对于心血管功能受损的大面积PE抗凝治疗,首选静脉注射普通肝素。如果确诊大面积PE,或尚未确诊但患者有生命体征不稳定时,应考虑立即溶栓治疗。后续INR>3.0,华法林抗凝;或INR 2.0~3.0华法林抗凝同时联合阿司匹林,实施治疗前需评估出血风险。
2.1.5 停止抗凝治疗指征 当有阴道流血或临产征象时,应暂停使用LMWH,并需入院重新评估凝血风险;术前用LMWH维持治疗的孕妇,一旦发动分娩,应停止LMWH。计划分娩时(选择性剖宫产或引产),都应在计划分娩前24 h、6~8 h、3 d、1周,分别停用LMWH、UFH、华法林和阿司匹林肠溶片;LMWH治疗后24 h内不能进行局麻或镇痛,硬膜外导管拔除术后4 h内不能给予LMWH,应用LMWH 12 h内不能拔除硬膜外导管;根据出血情况,12~24 h后,重新开始服华法林;剖宫产后6 h(硬膜外置管取出后4 h以上),可给予LMWH预防VTE,尤其灾难性APS、早发型子痫前期、HELLP综合征、胎盘早剥等术后,酌情在输注新鲜冰冻血浆的基础上尽早(术后4~6 h)启动LMWH抗凝治疗。
2.1.6 APS血栓的二级预防 对已发生血栓的患者应预防再次血栓形成(二级预防),制定抗凝方案时应考虑抗凝时间和强度。如血栓形成有诱因,ACA单次阳性者可短期抗凝,即3~6个月。以下情况时需要长期抗凝:无诱因发生静脉血栓,且患者存在长期危险因素:如易栓状态或自身免疫病;患者发生重要部位血栓如肺栓塞;患者体内存在3倍以上高滴度ACA或影像学有多处脑缺血的高风险患者,或2次以上临床血栓事件者,应给予预防血栓形成疗效明显的华法林+小剂量阿司匹林(标准强度:INR 2.0~3.0),单用小剂量阿司匹林不能有效预防血栓再发。既往心肌梗死且合并3倍以上高滴度ACA的患者,需长期使用高强度华法林(INR 3.0~4.0),或标准强度华法林(INR 2.0~3.0),同时联合小剂量阿司匹林。此外,复发性顽固性血栓考虑使用低分子肝素高强度长期抗凝,并联合他汀类药物和羟氯喹等辅助治疗。所有患者需在产后6周继续使用阿司匹林和低分子肝素,产后重新恢复华法林治疗。
2.1.7 灾难性APS的治疗 灾难性APS的治疗方案:(1)病情危重:肝素抗凝、大剂量激素及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或血浆置换。①治疗有效:激素逐渐减量,口服抗凝药;②治疗无效:加用环磷酰胺、前列环素、溶栓药、去纤苷酸。(2)病情尚不危及生命:肝素抗凝+大剂量激素。①病情改善:激素逐渐减量,口服抗凝药;②病情尚未缓解:加用环磷酰胺、前列环素、溶栓药、去纤苷酸。
2.2 妊娠合并其他AID的抗凝治疗
2.2.1 妊娠合并ITP 是指妊娠期外周血血小板计数减少的良性血液系统疾患,又名为妊娠期特发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15]。ITP患者本身不是静脉血栓形成的高危因素,若存在血栓形成的其他高危因素可考虑预防治疗,如抗心磷脂抗体阳性等,在妊娠期及产后可使用低分子肝素预防血栓形成,但要监测血小板计数,若>50×109/L时,抗凝治疗是安全的,若患者出现严重血小板减少时,应警惕因血栓形成,肝素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进一步降低[16]。
2.2.2 妊娠合并类风湿性关节炎(RA)的抗凝预防 2014年Jason J Lee利用PubMed、EMBASE、Cochrane数据库和MEDLINE搜索成年患风湿性炎症性疾病和静脉血栓栓塞进行Meta分析发现炎性风湿性疾病血栓发生率比正常人高3倍[17]。现临床被用于妊娠合并类风湿关节炎的A类(较安全)用药有糖皮质激素和柳氮磺胺吡啶,虽然HCQ被归为D类[18],但被认为是孕期和哺乳期预防栓塞及抗风湿的安全用药[19]。
其他罕见的妊娠合AID的预防性与治疗性抗凝的原则同妊娠合并APS/SLE,均根据患者病史体征,实验室、影像学检查结果,危险分层,制定合理的抗凝用药及疗程,定期检测凝血功能,严密观察患者症状及体征,一旦出现抗凝禁忌,及时停药或对抗处理。总之,妊娠合并AID的抗凝防治,必须基于相应疾病的特异性抗体的检测,在治疗原发疾病的基础上,安全、规范抗凝治疗。
(来源: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17年7月 第33卷 第7期)
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依诺肝素制剂已获得欧盟药政批准并取得正式批准文件,是欧盟市场获批的第一个依诺肝素的仿制药。
0.4ml:40mg(anti-Xa:4000IU)
0.6ml:60mg(anti-Xa:6000IU)
0.8ml:80mg(anti-Xa:8000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