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参保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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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参保温馨提示


新生儿医保待遇

1

缴费对象(90天内)

新生儿出生90天内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

缴费对象(超过90天)

出生超过90天办理参保缴费的,自办理参保次月起享受待遇。

3

免费对象

父母双方均已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符合国家卫生计生政策规定的,新生儿出生当年不需要缴费,但办理完落户后,必须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保服务中心或通海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办理参保手续方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提供资料

1

缴费对象

户口册原件和复印件。

2

免费对象

1.提供户口册原件和复印件;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

4.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

1

六个社区

1.属于庆丰社区、秀麓社区、滨湖社区、泰和社区、东苑社区、桑园社区户籍的居民,到通海县医保中心(顺城街28号)办理。

2.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

其他各村(居)委会

1.属于六个社区以外的居民,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保服务中心办理。

2.工作日上午8:30-下午16:00

3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当日办结。

4

咨询投诉

咨询电话:参见【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投诉电话:0877-3021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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