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三步走”解决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难题

云南医保

红河州“三步走”解决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难题

为切实解决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度假、异地工作、异地退休安置或转外就医等医疗费用报销周期长、“垫支”负担重、监管难等问题,红河州“三步走”解决异地就医难题。

第一步实行州级统筹。2011年红河州州政府制定印发《红河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全州统一缴费基数核定标准、缴费费率、基金管理、待遇支付标准、费用结算办法、信息系统、经办流程等七统一,实行州级统筹。红河州投入资金1260余万元,整合13县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实现参保职工、居民信息数据大集中,实现城镇职工和居民州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截止今年第二季度,全州城镇职工、居民分别发生州内异地就医559957人次、3806人次,分别发生医疗总费用16908万元、2860万元。

第二步打通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系统。在实现州内异地就医联网的基础上,红河州城镇职工和居民分别在2011年、2013年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截止今年二季度,城镇职工和居民分别发生州外省内异地就医186775人次、1023人次,分别发生医疗总费用13600万元、1664万元。

第三步实现全国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今年6月8日红河州医保系统通过省医保平台首批接入全国联网异地结算平台,6月16日将辖区内二级及以上的43家公立医院基础信息,异地安置人员、常驻异地人员925人的备案信息录入国家跨省异地结算平台。从今年7月份起,异地安置人员、常驻异地人员、转诊住院人员到当地医保中心登记备案后,可以在全国5843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目前,红河州发生省外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2人次,发生医疗总费用5.33万元,统筹支付4.47万元。(红河州医保中心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