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医改丨河北省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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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6日零时,我省石家庄、保定、承德、廊坊、秦皇岛5个设区市所有公立医院同时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同步实施配套改革,标志着我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全覆盖。当日上午,徐建培副省长到河北省人民医院、石家庄市中医院调研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运行情况,现场查看了门诊部、药房、住院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信息处等重点科室,看望慰问一线医务人员,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给予鼓舞和勉励。



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决策部署,是当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我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分别从市级、县级两个层面开展试点,逐步推开。2012-2014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迅速扩面,在全国较早实现了全覆盖;2014-2016年,唐山,邯郸和张家口、沧州、衡水、邢台6市先后纳入国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此次围绕取消药品加成的系列改革,遵循“公立医院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基本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的基本原则进行。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总体思路,强调将取消药品加成腾出的空间,主要平移到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上来,医保报销政策根据调价后的项目及时跟进调整,财政予以适度补偿。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90%左右,同级财政补偿和医院加强成本核算自行消化10%左右。省级医院财政总体补偿5%,市级医院财政补偿比例可参照省级执行,具体补偿比例由所在市政府确定。

编辑:康小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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