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眼科医院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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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考 须 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同时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时间: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14日(8:30-11:30,15:30-17:30)
3、报名地点:山西省眼科医院(太原市府东街100号)行政楼6层人事科
4、报 名 费:140元
5、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7年9月20、21日工作时间,眼科医院人事科
6、笔试时间:2017年9月23日、24日
7、笔试内容:医疗类采用人机对话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能力测试;非医疗类采用纸笔闭卷形式答题,笔试科目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等知识。
8、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在内的综合素质。
9、岗位表:扫码查看
公告详情
山西省眼科医院是1978年在原山西省工农兵医院的基础上创建而成,是华北地区最早开设的省级眼科专科医院。目前已成为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和防盲为一体的三甲眼科医院。同时为山西省眼科研究所、山西医科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国际紧急救援网络医院、国际奥比斯眼科飞机医院地面培训中心、全国临床重点建设项目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称“省人社厅”)、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称“省卫生计生委”)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身体健康;
5.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的(由省、市医学会鉴定过)或被吊销执业资格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并同时进行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1、时间及地点
报名人员可在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14日(8:30-11:30,15:30-17:30)在山西省眼科医院(太原市府东街100号)行政楼6层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考试费用140元。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多报岗位、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审查和确认。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我院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考生携带本人《山西省眼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毕业证书(其中:出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未领取毕业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二代身份证、白底1寸照片及电子版、三级学科证明、学位类型证明、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证明(属在职人员的)、定向、委培单位同意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到我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其中: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予以取消,并在我院官网发布变更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注:每名考生须上传照片至山西省眼科医院人事科邮箱 (ykyyzhaopin@163.com)。
照片具体要求为:(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2)照片大小为1寸或小2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3、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于2017年9月20、21日工作时间到我院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试科目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医疗类采用人机对话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能力测试;非医疗类采用纸笔闭卷形式答题,笔试科目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等知识。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满分为100分。
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博士岗位考生不需要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间:2017年9月23日、24日。报考者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院官网进行查询。
(二)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博士岗位除外),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当日在我院官网公示。
面试工作在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在内的综合素质。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我院官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需在我院人事科领取面试通知书,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实行二次审核制,确保资格审查准确、公正)。面试考官人数为5人,从省人社厅考官库中抽取,其中本院考官1人,主考官由外聘考官担任。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
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总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我院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按笔试和面试权重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在三甲综合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须经组织实施体检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另一家三甲综合医院组织复检,遇到疑难问题,需要组织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招聘单位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在我院官网上公示。如无异议,则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省卫生计生委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时间均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省卫生计生委将结果报省人社厅批复,之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医院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人员与我院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政策咨询: 0351-8286893
监督电话: 0351-8286766
单位网址:http://www.sxsyk.com
电子邮箱:ykyyzhaopin@163.com
医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东街100号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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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山西省眼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附件2:山西省眼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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