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平原县人民医院发布了一条招聘信息

平原县人民医院

为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推动医院跨越式发展,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2017年我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1人(具体招聘单位及要求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1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五)无违法乱纪行为。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包括已取得学历、学位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

采取网上邮箱报名和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集中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应聘人员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①网上邮箱报名:2017年9月11日至9月12日②现场报名:2017年9月11日至9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8:00。网上邮箱报名的人员须在9月14日到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政工科参加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人员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地点: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政工科。

3.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材料:

⑴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二代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⑵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

4.注意事项:

(1)报名时必须由本人如实填写《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不得代报代填。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3)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应聘人员,登录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网站下载《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后,完整、如实填写《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将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的照片位置;认真阅读《承诺》后本人签名并在姓名上摁上手印。填写完毕后,须将《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报名应提供的材料扫描件打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招聘邮箱xyyzgk2010@163.com中,邮件主题注明“招聘报名(岗位代码:xxx,姓名:xxx)”。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整个过程。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县第一人民医院组织人员对所有报名人员的政治条件、身份、年龄、学历和学位等进行严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招聘,经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后,对最终确定的各岗位报考人数,如达不到招聘计划2倍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计划招聘1人的专业,则取消招聘计划。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  上午8:00—9:0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根据岗位类别的不同,按临床、影像、护理三类分别命题,各类均考一科。

每类考试内容合为一套试卷,考试时限6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2人)以下的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招聘计划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范围的最后一名有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每人限时10分钟,面试成绩在每个场次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当场公布。

六、总成绩汇总公示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各招聘岗位按招聘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按笔试成绩优先的办法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

七、考察和体检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由县第一人民医院组织应参加体检人员到本院查体中心进行体格检查,考生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负担。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经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考察、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县第一人民医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报县编办、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它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4—4258211   

附表1:

2017年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复制网址下载文件:

https://pan.baidu.com/s/1nuNMaud

附表2:

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复制网址下载文件

http://pan.baidu.com/s/1nvytK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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