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亮剑” 专项行动工作动态( 二)

河北卫生计生监督

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亮剑”

专项行动工作动态( 二)

       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维护正常医疗美容市场秩序,我们一直在路上!

 秦皇岛市海港区卫生监督局

非法医疗美容“亮剑”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按照《秦皇岛市卫计委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亮剑”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8月以来海港区卫生监督局认真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监督检查。

        为使本次检查取得实效,海港区卫生监督局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局长任组长,通过召开工作高度会,研究部署检查工作。截止目前,共出动车辆90余台次、监督员300余人次,检查美容场所69家、诊疗机构116家,逐户发放《海港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亮剑”专项行动的通知》,并与秦皇岛市卫生执法监督所联合查处无证美容院3家,督促其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在检查过程中,监督员重点对生活美容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使用的仪器功能进行了仔细询问,并查看了顾客档案,检查是否存在非法提供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暂未发现非法医疗美容行为。

        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辖区内美容美发场所经营行为的监督及管理,加大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非法医疗美容存在的危害和导致的恶果,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使其自觉选择正规的整形美容医疗机构。

石家庄市开展医疗美容机构联合执法检查   

        8月24日,石家庄市卫生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执法人员展开首次联合行动,对石家庄蓝山医疗美容医院、石家庄美联臣医疗美容医院、石家庄贵美人医疗美容医院、石家庄星源美天医疗美容医院等大型医疗美容机构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

         现场检查发现,有的美容机构负责实施美容外科手术的美容医师不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即使用无相应资质的美容外科医师从事医疗美容工作;有的医疗美容机构未建立患者住院病历,无手术记录、麻醉记录等相关治疗记录,违反了国家《病历书写规范》要求;有的医疗美容机构涉嫌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限制级诊疗技术的行为;有的医疗美容机构治疗室无通风设施,面积狭小,无法正常开展诊疗活动。另外现场发现某医疗美容机构涉嫌使用违规的注射用玻尿酸、胶原蛋白等药品和使用无生产批号医疗器械等行为。执法人员将针对发现的问题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9~10月份,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还将组织与网信办、工商局等部门的联合行动,对于行动中发现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按要求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强化舆论宣传,曝光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例,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倡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正规美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


石家庄市卫生监督局局长王云带队督导

调研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亮剑”行动

        8月30日,石家庄市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办公室主任、市卫生监督局局长王云与市卫生计生委法监处处长邢志宏,带领市卫生监督局相关执法人员,对石家庄市中医院、石家庄市第四医院等公立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进行了监督检查。

        石家庄市中医院开设有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其中中医皮肤科是国家级重点专科,使用近30种中医特色技术开展皮肤病的治疗和中医美容工作。石家庄第四医院开设有美容外科和美容皮肤科,由于医院的发展要求该科室进行了压缩,仅仅保留了一名医生和一名护士,业务开展处于半停滞状态。检查过程中,王云局长强调:隆胸、抽脂、隆鼻、打美容针等需要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方法对人的容貌或者身体部位进行修复与再塑的美容方式需要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美容机构才可实施,而且医生必须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和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质。市直医疗机构要做好表率作用,要引领医疗美容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另一方面提醒消费者,进行医疗美容类的消费时,一定要在正规的医疗美容机构,认真核实相关机构和医生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书》等证件后,才能比较放心地进行医疗美容消费。同时王云局长还呼吁各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到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亮剑”专项行动中来,共同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