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红旗迎风飘扬
中华人民共和国68周年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8周年,迎接十九大的召开,今天,我院举行了隆重而又庄严的升旗仪式。全院党员干部200多人参加,院党委副书记程幸种主持。
星光褪去,晨曦微露。升旗仪式开始,国旗护卫队迈着整齐的步伐,向升旗台前进,鲜艳的五星红旗在庄严的国歌中冉冉升起,迎风飘扬。
所有在场人员凝视着国旗缓缓升起,激情澎湃地齐唱了国歌,幸福、自豪之情写在每一个人的脸上。
升旗仪式后,县卫计局党委副书记张国镇讲话,升国旗仪式不仅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有效形式,也是凝聚团队精神、深入推进医院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希望广大医务工作者要头脑里坚定信念,眼睛里认定目标,肩膀上扛起责任,胸膛里充满激情,把满腔爱国热情化作奋发向上、为民服务的工作动力,为医院的发展添砖加瓦,为小浦的健康保驾护航。
党员代表发言,宣誓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撸起袖子加油干!
通过升国旗,对全院干部职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集体主义教育,增强凝聚力,认清自己救死扶伤的职责和任务,牢记作为人民健康卫士的使命,为打造有学科特色的浙中名院而努力奋斗。
国庆”一词,本指国家喜庆之事。最早见于西晋。西晋的文学家陆机在《五等诸侯论》一文中就曾有“国庆独飨其利,主忧莫与其害”的记载。我国封建时代、国家喜庆的大事,莫大过于帝王的登基、诞辰(清朝称皇帝的生日为万岁节)等,因而我国古代把皇帝即位、诞辰称为“国庆”,今天称国家建立的纪念日为国庆节。1949年10月1日,是新中国成立的纪念日。
在许多人的印象中,1949年的10月1日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了有数十万军民参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其实,人们头脑中的这一印象并不准确。因为,1949年10月1日在天安门广场举行的典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盛典,而不是开国大典。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也就是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早在当年10月1日之前一个星期就已经宣布过了。当时也不叫“开国大典”,而是称作“开国盛典”。时间是1949年9月21日,这一天,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主任毛泽东在政协第一届会议上所致的开幕词中就已经宣告了新中国的诞生。
新中国“国庆日”的确立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民进首席代表马叙伦在全体会议上发言,表示“用最大的努力,从事于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共同建立光辉灿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10月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许广平委员发言:“马叙伦委员请假不能来,他托我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应有国庆日,所以希望本会决定把10月1日定为国庆日。”毛泽东主席(在这次会议上当选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主席)说:“我们应作一提议,向政府建议,由政府决定。”
当天会议一致决议,通过《请政府明定十月一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以代替十月十日的旧国庆日》的建议案,送请中央人民政府采择施行。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决议》指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认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的这个建议是符合历史实际和代表人民意志的,决定加以采纳。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兹宣告:自1950年起,即以每年的10月1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伟大日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庆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