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培训会

南丰县医保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转变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医保工作思路,确保各项医保政策落到实处, 2017年9月27日上午,由南丰县卫计委、人社局牵头,组织全县乡镇卫生院、三家民营医院召开了第三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培训会,县人社局局长龚志刚、县卫计委主任王友宗、县医保局局长过娓、县人社局、县卫计委、县医保局等单位分管领导、各乡镇卫生院院长、三大民营医院院长、医保审核人员、支医人员约40人参加了会议。

南丰县城乡居民医保整合以来,县医保局对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开展了多次医保稽核。会议开始,由县医保局副局长杨建国同志、王晓红同志分别对整合以来乡镇卫生院和三家民营医院稽核情况进行了通报。针对下一步的医保工作安排,县医保局印发了《关于乡镇卫生院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并由局长过娓同志根据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相关政策,对《通知》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明确各乡镇卫生院在落实城乡居民政策方面应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医保政策宣传,二是加强医疗服务管理,三是保障医疗待遇落实到位,四是明确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结算所需资料,并就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扎实开展做出下阶段的工作部署。

会上,县人社局局长龚志刚同志强调:“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要做到“四个到位”:一是要思想认识到位,转变原有的思想认识状态,根据政策趋势作出相应的改变;二是要政策执行到位,对上级传达的精神、要求,必须不折不扣的执行;三是协调配合到位,人社系统与卫计系统要做到互相配合,遇到问题及时反映,协调解决;四是支持服务到位,龚志刚同志明确表态,人社部门将全力以赴、不留余地的支持医保工作的开展,并要求医保的服务一定要到位,能快尽量快,能办尽量办。

县卫计委主任王友宗传达了全市医保基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并宣读了抚州市发现的八起医保基金领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及县纪委下发的我县医保基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问题清单,王友宗明确指出,产生问题的根源,一是乡镇农医所监督职责缺失,二是对医疗机构的监督职责缺失,三是行业监管缺失。大家要始终保持防微杜渐的心态,居安思危,警钟长鸣,以踏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过这次会议,各乡镇卫生院院长、三大民营医院院长感受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表示将以此次稽核通报的问题为突破点,全面加强医院医疗管理与整改工作力度,严格落实把控职责,提高医疗保险工作的规范性、秩序性和政策性,保障了医疗保险工作的平稳运行,使广大参保群众能够从中享受到社会保障带来的实惠,为促进医疗保险工作的扎实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