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卫生监督局黄志刚局长一行到我县开展医疗机构监督检查

鹤庆卫生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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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至11日,大理州卫生监督局局长黄志刚带领医疗机构监督科科长刘国莲、公共卫生监督科科长刘建军,到我县检查指导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工作。

检查组在县卫生监督局听取我县2017年医疗废物管理、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及打击非法行医、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监督工作汇报后,先后到鹤庆县人民医院、大理白求恩外科医院、松桂中心卫生院和松桂镇东坡村卫生所,重点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有效情况、校验情况和执业范围;卫生技术人员的资质情况;病历书写、门诊日志记录、处方书写情况;医疗废物管理情况;消毒情况;传染病报告管理等进行了监督检查。针对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当场下达监督意见4份,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要求县卫生监督局要定期做好后续跟踪调查工作,督促问题单位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通过此次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医务人员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我县各级医疗机构自身依法执业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切实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供稿:县卫生监督局  施树海

编辑:辛文才    罗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