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晕,网售处方药期待成空,CFDA发文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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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1月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简称CFDA)发布《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强调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落实监管部门责任,规范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交易行为。
CFDA就上述《办法》公开征求各界意见至11月30日。
《办法》要求,网络药品销售者为药品生产、批发企业的,不得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网络药品销售者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等。
违规发布处方药信息或向个人消费者销售处方药的,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这篇《办法》打破了不少人最少三年的网售处方药的期待。
2014年5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不过2014年的这份意见稿,最终也没有落地正式发布。
另外,《办法》还指出,委托药品批发企业配送或者委托第三方企业递送的,应当与受托企业签订合同,明确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责任,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具体规定,约定现场审计方法,并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义务。
此前,国务院在今年陆续取消了医药电商的A、B、C证的认证工作,但业内普遍认为,这并不意味着CFDA放开了监管,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化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网络药品销售者应具备药品生产、经营资质,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为什么不能网售处方药?
在正规医院、有医生的指导下服用处方药,仍有患者会出现不适甚至死亡。
那么如果网售处方药出了问题该由谁来负责?医药电商不仅涉及工商执法部门,还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监管难就成了网售处方药难实施的一大原因。
不少企业钻漏洞悄悄在网上销售处方药,网售处方药无法有一个标准流程,无法合规也是网售处方药落地的原因之一。
《办法》如果发布直接影响了谁?
这个政策对于一些主要销售处方药销的B2C企业影响最大。被众人熟知的处方药包括:金戈、万艾可、必利劲、希爱力等“伟哥”产品未来可能均无法在网上进行销售。
不少DTP药房也可能受到影响。以康德乐为例,其官方网站“康德乐大药房”上展示的药品中大部分为处方药,如精神科用药、糖尿病科用药、心脑血管科用药、神经科用药、肿瘤科用药等。
整理自:CFDA 及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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