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案例——远离非法投资咨询 树立理性投资理念

沃华医药

“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案例巡展——

防范违规经营篇


编者按

近期,中国证监会组织开展了“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专项宣传活动。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将陆续对活动发布的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违规信息披露、市场主体违规经营四个宣传主题的典型案例进行解读,帮助投资者了解案件背后的规则红线、风险底线,普及金融、法律知识,提升投资者的守法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敬请您的关注和分享。

     《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咨询机构、咨询人员在开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过程中应当履行的义务和必须遵守的职业准则。然而还是有诸多不法分子冒充正规投资咨询机构、虚构专业理财业务员身份,以提供精准投资咨询建议、帮助投资者获得超高的投资收益回报为诱饵,骗取投资者的信任,实施非法证券投资咨询等活动。

案例回顾与分析

栗子one

栗子two

      我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而上述两个案例中,不法分子通过编造、虚构所谓的专业投资顾问资质,利用高额收益骗取投资者信任,进而通过虚假交易骗取投资者的财产。因此投资者在投资咨询过程中一定要时刻保持警惕,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小编提示

案例来源:中国证监会网站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上交所”的所有作品,均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所授权,任何人不得对其进行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所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上交所”。违反上述声明者,本所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

百川众学平台由上交所倾力打造,旨在打造投资者教育精品的集中展示平台,所选编的作品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百川众学平台力求本栏目的信息准确可靠,但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不作保证,亦不对因使用该等信息而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