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联合发文,发力短缺药生产基地!

医药导报社

2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CFDA等四部委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药品供应保障需求和集中生产基地的全国布局,选择认定5家左右企业(集团)建设小品种药集中生产基地。


此次四部委联合发文,旨在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创新机制、分类实施的原则,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整合利用现有产业资源,发挥集中生产规模效应,保障小品种药持续稳定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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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企业可以建设生产基地?


通知要求,建设小品种药集中生产基地的企业应是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拥有20种以上小品种药生产文号和原料药配套生产能力,符合在产药品(疫苗)剂型全、质量控制能力强、配送网络覆盖广等要求,能够履行稳定生产和保障供应的责任义务。


以此要求来看,根据工信部2016年医药百强排行,在前20位中符合以上生产基地要求的既包括国药、华润和上药这样的流通巨头,也有齐鲁和石药这样的原料药大户。


此次四部委的再次发文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几个品种的定点生产,而是更大规模的生产基地的建设,以此来完善整个短缺药保障体系的建立。而5家左右的企业来建设小品种药集中生产基地,也将会有更多的短缺药品种予以集中生产。


此外,卫计委也进一步优化小品种药采购机制,对集中生产基地生产的小品种药,指导各地按规定集中挂网采购;对市场机制不能形成合理价格的小品种药,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集中开展市场撮合,确定合理采购价格,保障持续稳定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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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哪些政策?


2017年6月,卫计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分级联动应对机制,实行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分类精准施策。包括鱼精蛋白、丝裂霉素等139个临床急需短缺用药均已列入清单管理。


随后,发改委正式公布《短缺药品和原料药经营者价格行为指南》,进一步规范短缺药品和原料药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建立药品和原料药购销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利益。


此外,近日卫计委还发布了对《尽快把「廉价救命」老药供给保障问题提上议事日程的提案》答复的函,表示国家已采取多种举措支持廉价药的生产。国家将临床短缺药、罕见病药、儿童药的扩能改造作为支持重点,共支持30个项目实施技术改造,投入资金约3亿元。而根据现行政策,符合条件的廉价药生产企业还可在银行贷款方面获得相应的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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