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意见
甘政发〔2018〕1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着力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决策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
深化“放管服”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现代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增强社会发展活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转变干部作风的有力抓手,是回应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盼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为目标,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企业税费负担普遍降低、事中事后监管得到加强、政务服务不断优化,投资审批改革、商事制度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但与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期盼和需求相比,与先进地区的创新做法相比,我省还存在改革协同性不够、政务服务水平不高、营商环境不优、干部作风不实、群众和企业获得感不强满意度不高等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大改革攻坚力度,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进作风,刀刃向内,自我革命,以更彻底的放权、更有效的监管、更优质的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体会议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最密切的领域和事项入手,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不断增强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获得感,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工作目标
2018年,以省委、省政府开展转变工作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突破年活动为契机,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全面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年底前省市县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实现“最多跑一次”,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2019年,进一步巩固提升改革成果,达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2020年,全省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政府履职更加廉洁高效,营商环境更加公平透明。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各类审批、证照等事项,最大限度减少省级部门直接审批、核准、收费的事项,把基层切实需要且能够承接的事项全部下放。深入推进精准放权、协同放权,对下放事项要创造条件,保障基层接得住接得好。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促进行政审批规范运行。积极探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设立行政审批机构。
2.优化投资审批方式。深化投资审批改革,对《甘肃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以外的投资项目,一律不再核准,均实行备案制管理。精简合并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不得擅自增加环节和事项,切实防范权力复归和边减边增。优化并全面应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不断提高项目审批质效。探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加快推动兰州市、白银市、定西市、张掖市、兰州新区承诺制试点改革。鼓励各地开展企业投资项目代办制,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指导、协调、代办等多元化的全程审批服务,促进企业投资项目早日落地。
3.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同步减少后置审批事项,推行多证合一、证照联办。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对未纳入负面清单的行业领域,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在全省国家级开发区和兰州新区探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简化办证许可环节,着力解决企业“办照容易办证难”问题。推进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清单外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清单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进一步放宽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准入门槛。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医药、教育等重点领域。
4.清理规范涉企税费。全面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除国家批准的涉企收费项目外,我省不再新批涉企收费项目。进一步清理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降低通关环节费用。持续规范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加强监管。按照国务院税制改革总体部署,严格落实各项减税政策。全面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项目,有法定依据保留的,列出清单向社会公布。
(二)推行“四办”改革,优化政务服务
1.“一窗办”。针对群众反映的多头跑、事难办、来回奔波等问题,加快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在各级政务大厅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建立“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实现“一个窗口”面向群众。因地制宜规范和发展实体政务大厅,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务大厅服务功能,加快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逐步实现“一网通办”,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基层便民服务网点建设,推进改革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实现政务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最大程度便民利民。
2.“一网办”。针对部门专网林立、互不兼容、业务不协同等问题,深化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与应用,整合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省“一张网”运行,以数据共享促进办事流程优化和业务协同,实现政府部门之间后台打通、数据联通。完善网上实名认证体系,大力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重点推进自然人、法人、电子证照、信用信息等数据资源共享,打破“信息孤岛”。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提供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渠道多形式便民服务平台,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统一的政务服务热线,实现一个号码响应群众诉求,并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联通,打造统一规范、内容丰富、实用性强的综合热线服务平台。
3.“简化办”。针对办事程序复杂、要件多、时间长等问题,通过减事项、减层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进一步优化再造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有效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信息共享的一律取消,杜绝“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建立模拟审批、容缺预审、联合办理、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和操作流程,推行“区域评估”、“多规合一”、“多图联审”、“多评合一”、“联合验收”,简化审批环节,加快审批进程。以建设领域施工许可为突破口,对企业开办、纳税、施工许可、水电气报装、不动产登记等事项,大幅压缩审批时限。在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做到开办企业注册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办结。
4.“马上办”。针对政务服务中办事慢、办事难,政府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通过制度约束、绩效考核、督促检查、问责惩戒等措施,推动作风转变,提高服务效能。全面梳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大幅提高即办件比例,实现“即来即办、立等可取”。完善政务服务网电子监察系统,建立“全程留痕、过往可溯、进度可查”的办事记录与督查机制,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公开、过程可控、结果可查。
(三)规范权力运行,推动依法行政
1.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建立政府权力的总台账,规范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依据权力清单追责机制,推动各级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把权力置于制度框架内规范运行。
2.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大力提升各级政务大厅标准化水平,做到统一窗口、统一标识、统一制度、统一管理,实现政务服务软硬件建设标准化。强化监督管理,健全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制度,加快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的业务闭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服务流程的工作人员,进一步充实服务窗口工作力量。
3.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清理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各类认证、评估、审图、代理、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该取消的取消,该整合的整合。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经费来源渠道等并向社会公布。省直相关部门要制定完善环境评价、水资源和水土保持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施工图审查等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执业记录等制度,提高服务质量。
4.加快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全面清理与“放管服”改革相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尽快出台公共数据和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等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对改革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四)创新监管方式,促进公平公正
1.推行公正监管。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制度,扩大“双随机一公开”范围,实现相关政府部门对市场主体的各项检查事项全覆盖,确保监管公平公正。依托大数据平台,坚持动态分析、实时监控,通过网上晒“成绩单”、群众评价等方式倒逼部门作风转变,提升服务水平。
2.强化信用监管。推动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等平台深度融合,加大信用信息推送和公示力度,并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强化监管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实现“一个平台管信用”。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企业黑名单等制度,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3.推进综合执法。强化省级执法监督职能,促进省级重心从执法向执法监督转变,省级层面原则上不保留行政执法机构。重点推进市县两级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大执法机构整合力度,强化执法合力,逐步实现“多帽合一”,减少对企业的干扰。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行政检查逐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规范执法、一次到位机制。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探索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探索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实行审慎监管。贯彻更加包容和鼓励创新的治理理念,积极探索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对于看得准、有发展前景的,量身定制适当的监管模式,放宽准入、减少干预,为新经济发展营造宽松便捷的成长环境;对于一时看不准的,要密切关注,为新兴生产力打开更大空间,引导健康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已整合成立由省长任组长的甘肃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统筹领导和整体推进。领导小组建立严格的工作调度和例会制度,实行月计划、周安排,督促工作进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及部门、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制,主要领导要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逐级靠实责任。
(二)明确责任分工。要充分发挥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做好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抓好政策制定、指导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和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法制组等7个工作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措施任务,抓好各自领域改革任务落实。其他部门单位要主动担责,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改革合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完善改革相关配套措施,明确改革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改革稳步推进。要加大督查力度,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定期调度、定期通报改革进展情况,推动工作落实。建立评估评价和监督机制,通过电子监察、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等方式,形成倒逼,推进改革。建立完善激励和容错机制,对改革成效明显的地方和业绩突出的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宽容改革探索中的失败失误,积极营造鼓励干事、敢闯敢试、锐意进取的工作环境。建立惩戒问责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批评、公开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对收集的投诉举报事项,要加强跟踪督办、评价反馈和监督考核,相关部门要积极回应、及时解决。
(四)注重舆论宣传。要坚持开门搞改革,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加强法规政策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拓展公众参与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凝聚各方共识,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配合改革的良好氛围。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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