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宣教】核磁共振检查注意事项
孟州市中医院
核磁共振检查注意事项
1、检查时间相对较长,每日检查人数有限,为避免您长时间等待,需要医生开单预约,按预约时间前来检查。
2、检查前请取下一切含金属及磁性物品,如磁卡、打火机、金属手表、眼镜、项链、义齿、义眼、钮扣、皮带、助听器等;否则,检查时可能影响磁场的均匀性,造成图像的干扰,形成伪影,不利于病灶的显示,并可能造成个人财物不必要的损失及磁共振设备的损坏。
3、如果您装有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脏金属瓣膜、血管金属夹、眼球内金属异物、体内有铁质异物、胰岛素泵、神经刺激器,以及妊娠三个月以内,不能做此检查,以免发生意外。
4、昏迷、危重及不能配合的患者不能进行核磁共振检查。
5、做盆腔部位检查时,需要膀胱充盈,请检查前不要解小便。
6、做腹部肝、胆、胰、脾、肾等检查时,请于检查前4小时禁食;并需要您检查过程中保持呼吸平稳,切忌咳嗽或进行吞咽动作。
7、头颅及神经系统检查时,不需要特殊准备。
8、核磁共振检查对饮食、药物没有特别要求。
9、检查过程中,您会听到机器发出的嗡嗡声,此时请尽量静卧,平衡呼吸,身体勿做任何移动,以免影响图像质量。
10、磁共振扫描过程中请身体(皮肤)不要直接触磁体内壁及各种导线,防止皮肤灼伤。
供 稿 | 李 斐
编 辑 | 马营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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