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卫生监督所开展春季校园卫生专项检查
湖州卫生计生行政执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校园卫生安全健康行动的通知》(浙卫发【2018】11号)文件要求,3月15日,长兴县卫生监督所联合县教育局对全县64所中小学校启动为期一周的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
检查
本次检查从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学校内设卫生机构等方面对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同时监督员重点从饮用水管理制度、设施的配备、供水人员健康状况、清洗消毒、台账资料等方面对学校的饮用水管理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指导,监督员检查后将通过移动执法APP客户端现场录入监督信息。
从对11所学校的检查情况来看,各学校均较重视校园安全健康,在开学前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情况填入“浙江省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信息系统”,晨检情况每天及时录入晨检系统,做好因病缺课跟踪、疫情报告、病愈管理等工作,提高防护能力。
根据检查情况,长兴县卫生监督所要求学校做好二次供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并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消毒台账;及时索取加热保温水设备中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积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规范医疗废弃物的处置等工作,共同营造卫生、安全、健康的校园环境,切实保障好学校师生的健康安全。
下一步,长兴县卫生监督所将对学校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进行通报。
来源:长兴县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