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开展全省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监督执法专项督查

江西卫生计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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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4月4日,江西省卫生计生监督所配合省中医药管理局,对全省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组织开展了专项督导,覆盖全省11个设区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中医医疗机构等共计57家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执业行为,促进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监督执法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监法监发〔2017〕30号)和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全省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与监督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中医药函〔2018〕13号)文件精神要求。

3月30日-4月4日,江西省卫生计生监督所配合省中医药管理局,对全省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组织开展了专项督导,覆盖全省11个设区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中医医疗机构等共计57家单位。其中,二级以上中医类别医院23家,中医门诊部6家,中医诊所6家。

各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文件和相关资料、下现场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各地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监督执法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围绕口腔科、手术室、新生儿室、内镜室、检验科(化验室)、针灸科和消毒供应室等重点科室开展现场检查。

从督查情况看,多数设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并制定本辖区专项监督检查方案,积极推动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按要求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督促各中医医疗机构落实整改。但部分中医医疗机构仍然存在制度组织建立不全、消毒灭菌工作未规范开展、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督查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并要求各相关单位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自觉落实整改。各属地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也将加强监督,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依法严肃查处。



来源:龚文璠|图文

编辑:肖亚琴

审核:李玉兰  何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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