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发文,专项整治抗菌药物

39医药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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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发布《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特别是儿童抗生素用药管理。



《通知》强调:


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重点环节管理



1

继续实施抗菌药物专档管理。

在碳青霉烯类及替加环素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三级综合医院实行含酶抑制剂复合制剂的专档管理。将专档管理数据与药品采购记录、处方信息、临床病历信息等进行比对,理清所有纳入专档管理的抗菌药物购用情况,查找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 


2

进一步落实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调整和备案管理要求。

优化抗菌药物品种品规结构,及时将临床效果确切、经济性好、安全风险低的药品纳入供应目录,逐步淘汰药效药动力学特性差、不良反应多和循证医学证据不足的药品。正确认识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或皮内)敏感试验,鼓励将青霉素等经典抗菌药物纳入供应目录,规范合理使用,逐步提高其使用比例,达到或接近国际平均水平。  


3

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和医师处方权限管理。

要从临床工作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科室诊疗需要,按照规定科学、合理地授予不同岗位医师不同级别抗菌药物处方权,切实发挥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作用。要合理确定不同科室不同处方权限医师数量,处方权限向临床一线医师倾斜,避免医师外出等情况下影响抗菌药物处方的开具。不得将抗菌药物处方权限作为身份地位象征、权力象征授予无关人员。  


4

加强抗菌药物规范使用管理。

鼓励制订本机构适用的感染性疾病临床路径和诊疗规范、指南。在继续关注Ⅰ类切口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的基础上,加强Ⅱ类切口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管理。加强对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培训,提高其抗菌药物使用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减少不合理的预防使用和静脉输注抗菌药物。   

 

加强儿童等重点人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一)加强儿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各地要高度重视儿童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采取综合措施,解决当前儿童使用抗菌药物面临的突出问题。


1

加强监测和评价。

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的基础上,研究建立针对儿童的监测体系,增加纳入监测范围的儿童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儿科病区的数量,全面掌握儿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耐药的各项指标数据,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儿童抗菌药物评价体系。 


2

建立儿童医院门急诊和住院抗菌药物使用监控制度。

门急诊重点监控呼吸道、肠道疾病的抗菌药物使用,住院重点监控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重点加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监控,规范做好处方权限授予、病例会诊、微生物标本送检等工作。  


3

提高儿童感染性疾病诊疗能力和水平。

针对儿童感染性疾病特点,加快儿童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和感染专业相关医务人员培养,加强儿童感染性疾病知识培训,充分发挥临床药师在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感染性疾病临床路径及诊疗规范、指南的应用。 


 

(二)加强老年患者、孕产妇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在加强儿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同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针对老年患者、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进一步体现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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