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人注意,举报这些人,最高奖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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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下午,宜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宜昌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市扫黑办侦查打击组组长田军主持了现场发布会。


宜昌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扫黑办主任向丽通报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效。


宜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

1月23日以来,宜昌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7月27日

宜昌全市打掉涉黑涉恶团伙71个,其中涉黑团伙1个破获涉黑涉恶案件150件,刑拘犯罪嫌疑人358人,其中投案自首12人;起诉21件90人,一审判决22件102人,上半年全市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11.5%

截止目前,宜昌市扫黑办共收到群众举报、上级交办线索160件,已认定涉恶犯罪线索5件,认定其他犯罪线索12件,查否55件,在查88件

对群众反映强烈、涉案范围广、举报人长期举报未得到解决的线索实行提级查办或异地交办,目前已提级查办线索14件,异地交办7件,确保不漏一案、不漏一罪、不漏一人。




宜昌市公安局有奖举报黑恶犯罪线索
举报重点
  1.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

  2. 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

  3.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4.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5.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6.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7.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8.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9.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0. 插手民间纠纷、经济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和“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

  11.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2. 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

奖励办法

举报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以下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1. 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判决的,奖励人民币30000元

  2. 以恶势力犯罪集团判决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

  3. 以恶势力犯罪团伙判决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

  4. 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抓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逃犯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

对举报线索实行首报奖励机制。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符合上述奖励条件的,公安机关将坚持一案一奖,第一时间向举报人兑现奖励。




保护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举报人

宜昌市公安局7月24日印发《宜昌市公安局办理刑事案件证人保护工作规范(试行)》,保护刑事案件证人及其亲属人身安全。对于证人人身安全面临威胁或者侵害的风险,需要予以保护的,公安机关证人保护部门实行证人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根据评估情况,确定证人是否有安全风险。对于有安全风险的证人,进一步将安全风险等级明确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具体措施

1、公安机关直接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举报人风险等级评估定为一级。

2、在线索登记受理、调查取证等环节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在证据材料中使用化名或代号,音视频进行技术处理。

3、公安机关件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时,线索来源材料单独成卷并标明密级。




举报方式

公安机关:110

市扫黑办:0717-6252095

市扫黑办执纪问责组:0717-6255451

举报邮箱:ycsshb2018@sina.com

信件邮件:宜昌市胜利四路52号市委政法委扫黑办

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匿名举报时,举报人可向公安机关自行设定6位数以上的数字作为本人代码或密码,公安机关据此确定举报人并兑现奖励。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

无恶治乱、无乱强基!


来源丨宜昌发布、市扫黑办、市公安局

编辑丨婷婷      编审丨水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