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组织学习《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崂山卫生计生官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将于10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为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中准确把握医疗纠纷的处理,近日,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并开展积极讨论,提高执法能力。



现阶段,

全国诊疗服务量持续增长,

医疗纠纷数量和涉医犯罪案件数量

连续五年双下降。


《条例》指出,要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强化医疗服务关键环节和领域的风险防控。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服务应与其技术能力相适应,确保安全有效,符合伦理,开展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等应提前预备应对方案,主动防范突发风险,还加强了医患沟通,建立投诉接待制度等。

本次培训

主要从立法背景、根本目的,

医疗纠纷的处理原则、途径、程序,

违法行为的查处等方面

进行了解读,

执法人员积极讨论

如何结合工作实际,

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维护医疗秩序,

保障医疗安全。



通过此次培训,

执法人员对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

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在以后的执法工作中

将起到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