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医保局举行“预防职务犯罪”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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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医保局举行“预防职务犯罪”培训

作者:嵩明人社    来源:昆明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8-09-11 08:28

为进一步消除职务犯罪隐患,预防和杜绝职务犯罪,为我县的医疗保险工作营造一个知法、畏法、守法的医疗保险运行环境,提高全体管理及经办人员防范职业风险的能力,作为医保工作者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的一个组成部份,2018年9月7日,嵩明县医疗保险管理局组织全县两定机构领导及县医保局中层以上干部进行预防和杜绝职务犯罪专题培训。培训得到了县纪委、县监察委的大力支持,专门安排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工作人员从纪检监察机构的改革、近年来职务犯罪的特点及预防职务犯罪应注意的事项等方面对参会人员授课,整个培训理论深入、案例震撼、方法实用,培训对促进依法行政、有效防范职业风险针对性地提出了专业指导意见。培训会议上,县医保局李春林局长提出:医保工作必须 “守规矩、知敬畏、强服务、促安全”一是要真重视,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主动仗”。要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要敬畏权力和法律,不因廉小而不为,不因小利而失大义。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彻医保各项工作和建设始终,严格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党性党风教育、反面警示教育,积极构建职责清晰、公开透明、相互制衡、全程监管、终身问责的权利架构和运行机制,确保干部职工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二是要严措施,切实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医保经办机构及两定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着眼医保转型发展需要,突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以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基金精算管理、智能监控、动态筹资机制建设为重点的医保理论政策的学习,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觉悟、理论修养、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三是要真落实,切实健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常鸣钟”。要强化法治意识,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经办,按照权力锐化原则认真梳理、明确医保经办机构职能职责,确保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围绕培养雷厉风行、真抓实干、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围绕依靠制度管人管物、管钱管事,不断健全、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努力为医保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联系人:医保局 杨亚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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