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医保局深入村镇对医保工作进行督导
云南医保
嵩明县医保局深入村镇对医保工作进行督导
作者:嵩明人社 来源:昆明市人社局
为确保党和国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惠民政策贯彻落实到全县广大群众,近日,县医保局对全县各镇(街道)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及医保基金反欺诈工作进行督导落实,要求各镇(街道)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城乡居民医保是党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广大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扶贫攻坚、全面实现小康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对参保缴费情况进行再落实再动员,积极动员尚未缴费的群众充分利用手机APP、农行自助缴费机等形式,确保广大城乡居民应保尽保,不遗不漏。二是要积极发动县、乡、村三级力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动员社会一切力量,构建“三级联防”的基金安全防护网,防患于未然,扩大医保基金监管的力度、广度和深度,严厉打击定点医疗机构诱导参保人邀约住院等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群众的救命钱。三是要求各村卫生室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保扶贫政策,提高乡医的积极性,全面恢复乡医“村村通”的使用,利用蓝牙读卡器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参保群众现场减免报销医疗费用。四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医保扶贫政策的宣传力度,拓展扶贫的“广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确保扶贫的“深度”,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不折不扣享受医保优惠政策带来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