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有)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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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介绍
西安市碑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保健品(含保健食品、保健用品,下同)、化妆品、农产品和动物卫生防疫检疫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全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管工作。承担食品生产、流通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许可。
(四)负责全区动物卫生防疫、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相关企业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六)负责贯彻落实省、市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
(七)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拟订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八)负责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九)负责建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农产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
(十)负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一)负责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十二)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十三)负责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应急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招聘职位
事业编制岗位 (需求:5人 )
招聘部门:西安市碑林区
基本信息: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全职,西安市工作,薪酬待遇(月薪):其他
职位要求:(一)负责贯彻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保健品(含保健食品、保健用品,下同)、化妆品、农产品和动物卫生防疫检疫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全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管工作。承担食品生产、流通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许可。
(四)负责全区动物卫生防疫、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相关企业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六)负责贯彻落实省、市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
(七)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拟订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八)负责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
三、联系方式:
电话:029-87522114
联系人:李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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