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惠民生、得民心
自2015年我县正式启动城乡居民医疗大病保险工作以来,我中心及承办这一业务的县人寿保险公司十分重视政策宣传,努力提升经办业务水平,认真做到即时结算,优质服务,不漏一人,不少一份,取得的成效非常显著,切实减轻了老百姓的负担,让这一民生工程真正成为惠民生、得民心的德政工程,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高度评价。
(1)
梅某某,因胆总管结石于2017年5月28日到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花费医药费75389.98元,城乡居民医保补偿36891.35元,系统显示大病应补偿9047元。因其一家人长期在外打工未回麻阳,根本不知道有大病二次补偿。大病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查询到应补未补数据后,发现信息除了身份证号码,其它都无,大病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找过移动公司,想通过身份证查询手机号码或地址,但人家单位不接洽,说只有公安局检察院才能查,无奈之下找派出所的朋友帮忙查询到详细地址,再找社区帮忙多方打听,才联系上参保人,她听到后感动不已,并于2018年3月28日上午8点半委托表妹送来感谢锦旗。
(2)
张某某,因下颌骨恶性肿瘤于2017年11月15日到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住院,花费医药费84154.13元,城乡居民医保补偿37574.13元,系统显示大病应补偿9625.00元。大病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查询到应补未补数据后,曾先后两次联系过村委会帮忙通知来办理大病二次补偿,但一直未联系上,告之我大病中心,参保人租住在麻阳县城内,近半年未回去过。大病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知道后找到在高村镇镇政府上班的同学帮忙查找,成功联系到参保人,她得知后真心感慨:这笔钱都相当于我半年的收入,做梦都想不到有人会送钱上门,真的是当今国家政策好,领导好,为民办实事!虽然自己文化不高但知感恩。并于2018年4月26日上午8点亲自送来一面感谢锦旗。
(3)
张某某,因冠心病于2017年5月2日到东莞市厚街医院住院,花费医药费48174.66元,城乡居民医保补偿23285.68元,系统显示大病应补偿4262元。大病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查询到应补未补数据后,通过城乡居民医保归档资料查找到了其联系方式,工作人员通过联系后,了解到其一家人长期在广东打工,来回一趟确实不容易,我大病服务中心考虑到参保人的实情,只好通过互加微信收集客户住院资料及个人信息资料,参保人觉得这种便民服务方式着实是一心为民。之后参保人委托他妹夫于2018年4月28日上午11点半送来“一心为民”感谢锦旗。
(4)
龙某某,属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于2017年4月21日因意外伤到麻阳县人民医院住院,花费医药费57929.59元,城乡居民医保补偿15000元,系统显示大病应补偿15788元。可让工作人员头痛的是参保人始终无法接通电话,要么关机,要么不接,随后工作人员赶到参保人家中进行慰问沟通,并将住院报销资料收齐带回处理。6月中旬,龙某某的儿子田某从外面打工回来,听说有人到家里给他母亲办理再次补偿住院费的事,便来电麻阳大病服务中心咨询具体详情,且查实大病补偿款已到账。便于2018年6月25日9点半专程替母亲赠锦旗以示感谢。
2015年至2018年6月,我县城乡居民共有 7061人次获得大病保险补偿,补偿 21154281.93元,极大的减轻了这些人的医疗卫生负担,对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