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动态】县医院召开“打击医疗保险诈骗骗保专项行动”工作会议
2018年11月19日15时,在县医院八楼会议室紧急召开打击医疗保险诈骗骗保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县医院班子成员、中层干部8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院长李忠民主持。
会上,由何磊副院长宣读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辽政办明电【2018】68号文件精神要求——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医疗保险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何院长传达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工作任务;检查范围及涵盖内容、工作步骤及具体工作要求。其中11月15-11月20日为全面排查阶段;11月21日-12月20日为集中检查阶段;12月21日-12月25日为依法处理阶段。
何院长强调:希望各科主任一定认真传达文件精神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医生对入院的医保、农合患者做到,一是认真核实身份(医保证、农合证、身份证);二是配合医保、农合检查人员工作;三是做好宣传工作;四是防止过度诊疗,住院患者必须在院。
最后,李忠民院长做文件重点内容解析,主要对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的九项行为做了一一说明,他强调,大家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转变思路,着眼于未来,按照规定去办,希望大家一定高度重视医保工作,即日起医院各科室要对本科室医保患者进行自查自检,并配合上级检查部门开展好此项工作。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护医保资金安全,切实维护就诊患者切身利益。
附:本次检查重点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的九项行为:
(一)通过虚假宣传、诱导参保人员住院等行为;
(二)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等行为;
(三)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
(四)协助参保人员开具药品用于变现;
(五)虚记、多记药品、耗材、诊疗项目等行为;
(六)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
(七)分解收费、超标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八)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
(九)医疗服务行为和医保基金支付使用存在的问题和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