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现金垫付的医疗费用结算办事指南

南部医保

权力事项

类型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现金垫付的医疗费用结算

服务单位

医疗保险管理局

主管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服务对象

医疗保险参保个人

事项子类型

其他类

咨询电话

0817-5830333

监督投诉

电话


办理形式

线上线下相结合

办事者到办事

大厅现场次数

1

服务内容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现金垫付的医疗费用结算

办理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个人申报时间为准

办理地点:南部县政务中心一楼医保局窗口、各乡镇劳保所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申请条件

1、参保缴费人员

2、待遇享受期内

3、异地定点医院住院费用

申请材料

1、病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

2、住院发票报销联原件

3、出院证明原件

4、费用清单原件

5、加盖医院鲜章的病历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将资料交到医保局(职工医保)或者乡镇劳保所(城乡居民医保)

2、医保局、乡镇经办人初审

3、片区联系人复核

4、分管领导审批

5、基金股支付(银行转账)

收费依据

及标准


设定依据

《社会保险法》、《四川省药品目录》、南充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市人社相关文件、市医保相关文件

其他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现金垫付的医疗费用结算

办事流程

 

一、 申请人将资料交到医保局(职工医保)或者乡镇劳保所(城      乡居民医保)

二、 医保局或乡镇经办人初审

三、 医保局各片区联系人复核

四、 医保局分管领导审批

五、  医保局基金股支付(银行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