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24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了

药店咨询顾问

这里就给大家分享这24个药品:

序号 品名 规格(组成) 类别 备注
1 柏花草胶囊 每粒装0.5克 甲类
2 柴银口服液 每瓶装20毫升 甲类
3 肠舒止泻片 每片重0.5克 甲类
4 当归补血胶囊 每粒装0.4克 甲类
5 当归颗粒 每袋装5克 乙类 双跨
6 桂龙咳喘宁蜜炼膏 每瓶装100毫升(相当于138克) 甲类
7 健儿强骨颗粒 每袋装5克 甲类
8 解郁安神胶囊 每粒装0.4克 甲类 双跨
9 莲芝消炎滴丸 每丸含穿心莲总内酯2毫克 甲类 双跨
10 灵芝孢子粉胶囊 每粒重0.2克 甲类
11 麻黄止嗽胶囊 每粒装0.28克 甲类
12 牛黄上清丸 每袋装4克 甲类
13 舒咽清喷雾剂 每瓶装(1)20毫升(2)30毫升 甲类
14 双藤筋骨片 每片重0.26克(相当于饮片2.1克) 甲类
15 铁笛丸 每100粒重10克 甲类
16 通乳颗粒 每袋装5克(无蔗糖) 甲类
17 维C银翘颗粒 每袋装10克(含维生素C 99毫克、对乙酰氨基酚210毫克) 甲类
18 小儿柴桂退热颗粒 每袋装5克 甲类
19 小儿解感颗粒 每袋装2.5克 甲类
20 小儿消食颗粒 每袋装1.5克 甲类
21 杏贝止咳颗粒 每袋装4克 甲类
22 玉屏风丸 每袋装6克(每15粒约重1克) 甲类
23 羟丙甲纤维素滴眼液 0.50% 甲类
24 盐酸氨基葡萄糖片 0.24克 乙类


说明:

1.类别:指非处方药的类别。目前国家对非处方药实施分类管理。非处方药分为甲、乙两类。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销售企业,应当配备经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

2.双跨药品:是指根据用法用量和用药人群等不同,既可作为处方药又可作为非处方药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