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区卫健局关于2019年医师 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的补充通知

龙文区卫生计生局

因国家医学考试网考务管理审核系尚未开通,为确保2019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顺利开展,现将龙文区2019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现场审核时间与对象

1.审核时间:2019年2月15日、18-19日 正常工作时间。

2.审核对象:仅针对适用(工作)单位为龙文区卫生健康局审批的医疗机构考生。

    二、现场审核地点

    龙文区卫生健康402室医政股(龙文区蓝田经济开发区景山机关大院3号楼402室)。

    现场审核材料

 注意: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必须在空白处写上“与原件相符”并盖医疗机构印章,确认与原件一致)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报名系统打印);

    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报名点或考点现场确认后进入报名系统打印)(考生确认签名,2张小二寸白底无白边彩照黏贴在左下角空白处,不要盖住条形码,需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附与原件相符,并盖医疗机构印章)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交学信网打印并有效期内)招生花名册省外中专提供,需有省教委印章);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一张(注意校验日期不要过期);

    6.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1份,试用期中岗位名称需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的科目相一致(如:内科、中医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

7.应届医学毕业生试用期均未满一年,均需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并在8月31日重新提供试用期满一年合格证明;

8.带教执业医师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带教老师的执业类别需与报考类别一致);

    9.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提交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10.中专学历报考,本省中专需有省教委印章,外省中专需提交招生批文和招生花名册(需有省教委印章)。

 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姓名应与身份证,毕业证相一致,如不一致,需开具当地公安部门的户藉证明,此证明有固定格式。不能以便函形式。

    2、填写的名称、专业均需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专业一致。

    3、试用期考核证明岗位类别要求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科目相对应。没有执业医师的村卫生室不是合格的试用机构,助理医师在基层可以有限制的单独执业,但要报考执业医师,需按要求填报试用期考核证明,试用期考核证明不合格的不得报考。

    4、报考材料严格按要求提供,不得缺项并按次序整理排放

    5、材料所需提供的复印件应清晰,模糊、涂改情况者不予以认可为有效材料。

    6、报名申请表一经打印签字确认无误后即不可再修改。

    7、医疗机构名称均需与公章名称一致。

    收费标准

 根据网上收费标准进行网上缴费。

    其他事项

1、请各医疗机构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准备好相关材料,收集汇总后前来审核;请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卫生院及时将此通知转发各服务站、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等,务必确保全区报考者顺利完成现场审核。

2、考生要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无误,今年信息将不再进行修改。

    3、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龙文区卫生健康局医政股,联系电话:21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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