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对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实行最严格监管

医药供应链联盟

  我国市场监管的重点得到进一步明确。在11日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百姓关心的食品安全、假冒伪劣、保健品乱象、药品安全等问题进行了回应。据悉,对于群众最关心、危害最大的食品药品、儿童用品、老年用品等重点领域将采取最严格的监管。目前,正在起草疫苗管理法草案,以及修订药品管理法相关内容,并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关配套规章和制度。

  针对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要实行“四个最严”。首先,建立最严谨的标准。解决目前标准缺失、标准落后的问题,完善和提高标准水平,特别是要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强化标准的实施。其次,实施最严格的监管。从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第三,对于食品安全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包括巨额惩罚制度、巨额补偿制度、重奖举报人制度。总之,要依法加大、提高违法成本,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第四,坚持最严肃的问责。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的责任。

  关于假冒伪劣问题,张茅说,“我们当前和今后要做的工作要突出重点,把群众最关心、危害最大的食品药品、儿童用品、老年用品这些领域作为重点,加强监管。要采取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他指出,要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使制假售假者倾家荡产,公开曝光造假者,让其在阳光之下无处藏身。同时,还要加强企业自律,形成社会的信用系统。

  针对保健品乱象问题,张茅说,近一段时间来,保健市场社会关注度高,乱象比较多,必须加强整治。保健市场中有些概念确实难以界定,虚假宣传的成分确实不少,容易对老年人、儿童产生危害。张茅透露,要改革现在的保健品注册制度。更多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不能为企业背书。企业宣传,要从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严格限制,不能夸大。对于出现的问题,造成的危害,要依法进行惩处。

  针对疫苗问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焦红表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推进建立疫苗监管的长效机制。目前已经会同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起草了疫苗管理法草案。其中明确提出,支持产业发展和结构重组,有针对性地对疫苗实行最严格的监管。对疫苗的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种全过程,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对疫苗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查处,对监管的失职渎职行为,也要严肃问责。

  “目前,疫苗管理法草案已经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焦红还透露,围绕进一步做好疫苗监管工作,还在修订药品管理法相关内容。目前正在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关配套规章和制度。

  疫苗监管将重点落实两个责任。焦红说,作为疫苗生产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产品安全追溯体系,落实疫苗产品风险报告制度,保证疫苗产品质量。作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明晰监管部门的事权和监管责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强化巡查和抽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的,要严肃查处。

  “保证电梯运行安全也是我们市场监管总局任务之一。”张茅说,我国在用的电梯628万部,保有量、年销售量在世界上都是最多的,市场监管部门一直把保安全,特别是保障老旧电梯的安全作为重点。一是提升安全标准的要求,二是要推动畅通电梯更新改造的资金渠道,三是落实安全责任制。特别是要创新电梯安全的风险分担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广电梯的责任保险制度。“目前购买商业保险的电梯在25%左右,我们今年要达到30%以上。这就是运用市场分担风险的机制,来进一步加强对电梯安全的监管。”张茅说。

  另外,对于网络购物中存在的问题,张茅表示,比如假海淘的问题、涉及垄断的问题、假冒伪劣的问题,要加大惩处力度,线上线下用同一个标准,严格监管,严厉惩罚。同时,也鼓励电商经营者和平台自律守信。“电商作为一种新的业态,要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他说。

  在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的同时,还要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张茅表示,要继续深入“放管服”改革,坚持公正监管的原则,对各种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在“放”的方面,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使企业和产品的准入更加便捷,使企业生命周期更长。

  在“管”的方面,张茅指出,要坚持竞争中性原则。对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一视同仁。在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公平竞争制度审查方面,在解决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方面,在不干涉民营企业经营方面,在进行价格监管、解决乱收费方面,都要为企业减轻负担,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

  “同时,我们还在计量、检测、标准、认证认可等方面为各类企业做好服务,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总之,坚持竞争中立、公正监管,支持各类企业、各种所有制企业依法经营,创新发展。”张茅说。

  同时,监管方面的创新也将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其中,17个部委联合展开的“双随机、一公开”就是创新市场监管方式的重要内容。“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不能有免检企业,不能有监管空白。这样就能促使企业提高自律的要求和意识,同时也降低政府监管成本。”张茅说,通过“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对于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增强企业的信用意识,必将起到积极作用,这也是激发市场活力的一种措施。(记者 班娟娟 王文博)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转自: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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