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醋硝香豆素片 |
英文名称 | -- |
共收录2条批号 .
批准文号 | 厂家 | 批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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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31020676 |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2015-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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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31020677 |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201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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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 第一日4~8mg,分次服用,第二日为2~4mg。维持量:一日2.5~5mg,分次服用。
不良反应口服过量引起出血,最常见的出血部位为皮肤、粘膜、胃肠道、泌尿道,也见尿血、齿龈出血、鼻衄、瘀斑和咯血等现象。偶尔出现头晕、恶心、腹泻、皮肤过敏,严重持续性头疼,背疼、腹痛等。
注意事项(1)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妊娠期给药可造成胎儿内出血或死胎;应用于妊娠最初3个月,有致胎儿畸形可能;产前服用可致新生儿或胎儿内出血和分娩流血过多。故孕妇及哺乳妇女禁用。遗传性易栓症需抗凝的妊娠妇女最好选用肝素,遗传性易栓症者需与肝素合并用药3~5天再以本品作长期抗凝维持。(2)本品能经乳腺分泌入乳汁中、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可致婴幼儿低凝血酶原血症。(3)下列情况应慎用:酒精中毒、恶病质、结缔组织疾病、充血性心力衰竭、发热、病毒性肝炎、肝功能失代偿或肝硬化、高脂血症、甲状腺功能低下、重度 营养不良、维生素C或K缺乏、胰腺疾病、口炎性腹泻、近期放射治疗后、严重糖尿病、高血压病、各种血液病、活动性消化性潰疡、潰疡性结肠炎、感染性心内膜炎、肾功能不全等。(4)治疗期间应避免任何组织创伤,定期监测凝血酶原时间,以及大便潜血和尿隐血。
醋硝香豆素 | ACENOCOUMAROL | 3-[(1-对硝基苯基)-3-氧代丁基]-4-羟基-2H-1-苯并喃-2-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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