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引产、催产、产后及流产后因宫缩无力或缩复不良而引起的子宫出血;了解胎盘储备功能(催产素激惹试验)。
名称 | 注射用缩宫素 |
英文名称 | Oxytocin for Injection |
共收录4条批号 .
批准文号 | 厂家 | 批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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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59993 |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1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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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59994 |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1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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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10930232 | 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 |
201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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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10930233 | 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 |
201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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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产或催产 静脉滴注,一次2.5~5单位,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每1ml中含有0.01单位。静滴开始时每分钟不超过0.001~0.002单位,每15~30分钟增加0.001~0.002单位,至达到宫缩与正常分娩期相似,最快每分钟不超过0.02单位,通常为每分钟0.002~0.005单位。 (2)控制产后出血 每分钟静滴0.02~0.04单位,胎盘排出后可肌内注射5~10单位。
不良反应偶有恶心、呕吐、心率加快或心律失常。大剂量应用时可引起高血压或水滞留。
注意事项(1)下列情况应慎用:心脏病、临界性头盆不称、临界性头盆不称、曾有宫腔内感染史、宫颈曾经手术治疗、宫颈癌、早产、胎头未衔接、孕妇年龄已超过35岁者,用药时应警惕胎儿异常及子宫破裂的可能。(2)骶管阻滞时用缩宫素,可发生严重的高血压,甚至脑血管破裂。(3)用药前及用药时需检查及监护:①子宫收缩的频率、持续时间及强度;②孕妇脉搏及血压;③胎儿心率;④静止期间子宫肌张力;⑤胎儿成熟度;⑥骨盆大小及胎先露下降情况;⑦出入液量的平衡(尤其是长时间使用者)。
缩宫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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