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理解与适用--头皮与颅骨损伤

《法医学杂志》 朱广友[1];范利华[1];夏文涛[1];程亦斌[1];刘瑞珏[1];杨小萍[1];吴军[1]
摘要:
5.1颅脑、脊髓损伤 5.1.2a 头皮缺损面积累计75.0 cm2以上(重伤二级)。 5.1.3b 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 cm2以上(轻伤一级)。 5.1.4b 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 cm2以上(轻伤二级)。 【理解与适用】 头皮是覆盖于颅骨之外的软组织,在解剖学上可分为五层。皮层:较身体其他部位厚而致密,含有大量毛囊、皮脂腺和汗腺。含有丰富的血管和淋巴管,外伤时出血多,但愈后较快。皮下层:由脂肪和粗大而垂直的纤维束构成,是结合成头皮的关键组织,并富含血管、神经。帽状腱膜层:帽状腱膜层为覆盖于颅顶上部的大片腱膜结构,前连于额肌,后连于枕肌,且坚韧有张力。腱膜下层:由纤细而疏松的结缔组织构成。腱膜下间隙:是位于帽状腱膜与颅骨外膜之间的薄层疏松结缔组织。此间隙范围较广,前置眶上缘,后达上项线。头皮借此层与颅骨外膜疏松连接,故移动性大,头皮撕裂多沿此层。腱膜下间隙出血或化脓时,血液可沿此间隙蔓延。此间隙内的静脉可经若干导静脉与颅骨的板障静脉及颅内的硬脑膜窦相通,因此,此间隙内的感染可经上述途径继发颅骨骨髓炎或向颅内扩散。所以该间隙被称为颅顶部的“危险区”。骨膜层:紧贴颅骨外板,可自颅骨表面剥离。
司法鉴定 , 创伤和损伤 ,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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