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曝光后,安徽开始纠查药品回扣!

时时医药


来源:赛柏蓝    作者:半夏

 

在央视曝光药代行贿医生之后,上海、湖南卫计委马上行动起来,相关医生被停职,相关药品被调查、被停用。而纵观全国各地的卫计委,也紧跟步伐,准备开展整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行动。

 

近日,安徽省卫计委发布《关于严厉整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通知》,要求即日起,各级卫计行政部门要针对央视报道揭露的问题,立即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并组织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立即责成医疗机构限期整改查办。

 

这是继广东卫计委下发特急文件后,又一省卫计委针对针对央视曝光药代行贿医生事件下发红头文件。

 

整治医疗腐败,严打药品回扣

 

根据《通知》要求,安徽将严肃查处违反医药集中采购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九不准”的行为,严肃查处骗取、套取新农合基金和公共卫生资金行为,严肃查处利用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

 

早在2015年7月,国家卫计委、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社部、商务部、国税总局、工商总局、食药监总局等9部委就联合下发《2015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专风项治理工作要点》,多部委合力进行医疗反腐,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而在央视曝光“回扣门”后,有知情人士表示,9部委将携手开展药品购销领域的整治大行动,检查的主要对象是医院、药企和医药代表。还有传闻,在本次整治大行动中,公安部也将参与其中。

 

同时,各地卫计委和医院也迅速行动起来,展开一系列整治药品回扣、“封杀”医药代表的行动。包括各大医院召开紧急会议、禁止医生接待医药代表、禁止医药代表进医院、对医药代表明查暗访等等,一大波针对药品回扣的整治手段袭来,给人乌云压城、风雨欲来的感觉。

 

明确“两票制”,严查大处方

 

《通知》明确,将落实药品采购 “两票制”,强化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流通秩序,降低虚高价格。加强集中采购全程监管,强化药品用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落实重点药品监控措施,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在2016年10月,安徽省食药监局印发了《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意见》,并明确自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可以说,安徽是在全国率先执行药品采购“两票制”的。同时,作为医改明星大省的安徽,其“两票制”模式也被寄予厚望——以药品生产企业为抓手,彻底挤掉挂靠、走票,并大量淘汰依靠违规行为牟利,且威胁药品安全的小型批发企业。

 

近日,随着央视揭秘医疗黑幕,除了药品回扣、药代行贿的问题,如今,过度医疗、医生大处方的问题也被推到风口浪尖上。

 

在2016年11月,安徽省卫计委就发布《关于加强重点监控药品管理的通知》,将进一步加强全省公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采购、使用和管理。根据要求,除了重点监控药品,还提到了严格监管采购金额排名前10的药品。

 

在卫计委整治医生大处方的同时,各药企也要注意了,一旦你家产品上了重点监控名单,或者被认定为在医生的大处方中,在目前严查药品回扣的大潮中,下一个被查的很可能就是你家企业!

 



附:安徽省卫计委《关于严厉整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通知》

 

各市及省直管县卫生计生委,芜湖市药管中心,各省属医院:

   

行风建设是卫生计生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促进行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群众获得感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医疗机构行风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收受“回扣”、“红包”的现象仍时有发生。2016年12月24日、25日央视先后报道了《高回扣下的高药价》、《向高价医疗耗材说不》,深刻揭露了药品耗材价格虚高问题。我委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分析,研究对策措施。为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深入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全面落实“九不准”,进一步落实医药集中采购制度,切实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现就严厉整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  统一思想,明确责任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增强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完善制度,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纠风工作。要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源头治理,加强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风建设。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一岗双责”,把专项治理放在全局工作之中来谋划和部署,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纠风,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要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加强源头治理,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  举一反三,自查自纠

   

即日起,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针对央视报道揭露的问题,举一反三,立即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并组织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立即责成医疗机构限期整改查办。严肃查处违反医药集中采购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九不准”的行为,严肃查处骗取、套取新农合基金和公共卫生资金行为,严肃查处利用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我委将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问题较多、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约谈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犯罪,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  完善机制,规范行为

   

(一)完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保障供应机制,规范采购行为。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原则,实行省级集中招标与医疗机构联合带量采购,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强化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流通秩序,降低虚高价格。加强集中采购全程监管,强化药品用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落实重点药品监控措施,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二)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规范诊疗行为。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严格医疗技术准入和监管。加强药事管理,落实处方点评制度,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大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规范服务保证质量。加强对医疗机构落实价格和收费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实行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等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覆盖资金运行全过程的长效监管机制。大力实施按病种付费,大力推进专项绩效奖励,重点对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使用耗材等进行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加大纪律法制和警示教育力度,严格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健全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制度,大力推行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广泛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医疗机构行风建设内部监控机制。加强对关键部门和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严禁药品、医疗器械等生产经营企业的营销人员进入医疗机构诊疗区域进行促销活动。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和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把行风建设工作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及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检查,严明奖惩,确保问题解决到位。

   

(四)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研究制订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严格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消灭在成风之前。

   

各市卫生计生委和省属医院自本通知下发后一个月内将自查自纠及制度建设等情况报我委。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