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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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卫发〔2017〕38号 | ||
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 ||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委属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委机关各处(室、局): | ||
2017年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已经省卫生计生委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2月27日
2017年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2017年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和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以健康甘肃建设为主线,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加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着力优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大力发展中医药及健康相关产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省卫生计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一、坚持预防为主,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坚持“管理机构下基层,疾控机构进医院,健康教育进家庭”的预防工作思路。 (一)深入推进健康促进模式改革。督促各级各部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建立健全重大政策项目健康影响审查机制,加强监测和治理。全面实施重点职业病、放射卫生、学生卫生、水质和空气污染、土壤污染等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评价相关工作。推进支付方式改革,促进“以治病为中心”向“健康为中心”转变。提升12320卫生计生热线服务水平,在全社会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基层计划生育专干健康教育知识培训,优化健康干预内容,提高干预质量和效果。继续推行公共场所控烟履约,加强无烟卫生计生单位暗访工作。 (二)强化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发挥省政府防治重大疾病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制订实施艾滋病、职业病等防治专项规划。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和疫情处置。加快推进免疫规划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强化疫苗采购供应和接种安全管理,探索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加快县级医疗、妇幼机构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建设。加强对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的管理。开展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试点工作,加强耐药结核病患者的诊断、报告和管理。加快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做好全省疾病谱分析预警工作。宣传贯彻《甘肃省精神卫生条例》,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完善职业病健康检查、诊断、鉴定体系,规范职业病报告,开展健康企业试点工作。制定全省重点地方病防治“十三五”规划。贯彻落实《甘肃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高基层尿碘检测水平。加大包虫病、布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部门联合防控工作力度。扩大克山病、大骨节病治疗履盖率。扩大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和土源性线虫病监测范围。坚持对患病人数多、群众看病负担重的大病患病原因和预防办法进行调查。 (三)全面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加强不明原因肺炎和重症肺炎的监测和应对能力,及时做好鼠疫、人感染禽流感、中东呼吸综合征等突发急性传染病事件应急处置。提高各级鼠疫实验室标准化建设水平。继续建设甘肃省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及甘肃省野外移动医院和核辐射救治基地,加快国家卫生应急移动防疫中心建设进度,加强省、市级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提高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水平和应对能力。推进市县两级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广泛开展卫生应急 “五进”活动。强化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演练。落实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加强行业监管职责。 (四)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标准管理体系建设。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争取国家支持尽早发布已立项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目录。加强食品污染、食品中有害因素和食源性疾病的监测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工作。强化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 (五)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深入推进健康城市村镇建设,制定建设指标规范,引导和鼓励试点地区和单位先行先试。开展纪念爱国卫生运动65周年系列活动。召开全省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现场会,推广甘南州全域无垃圾经验和做法。印发新版《省级卫生城市、县城、镇(乡)、村(社区)、单位检查考核标准》,开展国家和省级卫生城市、县城以及镇(乡)、村(社区)、单位命名工作。开展城乡环境整洁行动督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白色污染”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村级三件事”(健康保健工具包推广、健康文化墙建设、健康沙龙活动)。加快农村改厕工作,推进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乡镇政府、乡卫生院、农村中小学卫生厕所建设步伐,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卫生厕所建设标准和评估办法。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 坚持“用最简单的办法解决最基础的问题,用尽可能少的费用维护居民健康,走有中医特色的甘肃医改之路”的医改思路。 (六)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分级诊疗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和医师多点执业相关政策,引导优质医疗资源有序下沉。推进三级医院日间手术试点工作。制定《甘肃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别覆盖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建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 (七)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积极争取国家综合医改试点省。指导市州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工作,探索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自主权。指导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有序推动各项改革。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效果评价,建立评价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挂钩机制。参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研究调整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的具体形式,推行同岗同酬同待遇。建立绿色通道,对医院紧缺、高层次人才,按规定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招聘,结果公开。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完善薪酬制度,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妇产科、儿科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增幅控制在10%以内,定期排名公示。 (八)健全完善全民医保体系。推动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六统一”政策,指导开展设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试点。加快推进新农合跨省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加强费用核查,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水平在2016年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进一步提高大病保险筹资和保障水平,并与医疗救助制度等有效衔接。加快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改革试点。探索开展药品采购与药品支付标准联动试点工作,通过药品支付标准结算激励医疗机构内在降费的动力,引导医疗机构合理用药。 (九)实施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启动神经外科、结构心脏病、非血管介入、眼科、起搏器等类别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对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品种进行动态调整。启动化学药品分类采购工作。制定《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启动实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工作。 (十)加强综合监督执法工作。全面完成县区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基层综合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督和重点抽检,做好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许可和监管。加强医疗机构22项监管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健康校园”创建活动。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和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加强放射卫生领域监管工作以及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采供血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深入开展打击“两非”行为和非法代孕行为。全面加强执法稽查工作,规范监督执法行为。 (十一)加强规划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健康甘肃2030”规划》、《甘肃省“十三五”卫生和人口发展规划》和《甘肃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逐步实现卫生资源配置的均衡化和合理化。制定《甘肃省促进和规范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实施方案》,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省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全面实现互联互通。推进市、县两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健全出生人口信息实时登记、动态监测和分析比对机制。优化升级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全员人口数据库与流动人口数据库的资源整合。加强信息网络安全建设。 三、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十二)继续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积极构建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制度体系和社会环境。强化政策宣传,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探索推进计划生育转型发展,完善基层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研究制订新时期考核指标体系。健全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推进“一次登记、全程服务”。优化办事程序,推广网上办事。加强出生人口统计监测,科学研判出生人口变动趋势。加强“新国优”创建单位动态管理。 (十三)全面改善妇幼健康服务。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的意见》,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调整扩增助产服务资源,实施助产能力提升项目,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规范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开展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加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继续实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妇幼健康项目。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新爱婴医院品牌。 (十四)健全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支持体系。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制度,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推进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争创全国第二批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市,扩大陇家福幸福寓所示范点。实施“健康家庭行动”,开展陇家福“健康百佳”评选活动。广泛开展“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健康发展保障能力。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探索建立“两非”违法机构和人员失信惩戒机制。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圆梦女孩志愿行动”,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十五)促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开展以新生代农民工、流动育龄妇女、流动学龄儿童为重点的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及促进行动。启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健康示范点创建工作。指导相关市县开展第一批“新市民健康城市行”接力宣传活动。落实流动人口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项目。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 四、优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群众健康获得感 (十六)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继续开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三级医院全面实施预约诊疗服务,扩大日间手术实施范围,推进临床路径实施管理。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落实各级各类医院功能定位。加强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实施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和薄弱学科建设项目。确定一批县级医疗卫生重点学科。深入推进优质护理。加强儿童就诊高峰期医疗服务保障。加强临床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控制主要耐药菌增长率。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制定《甘肃省医疗服务监督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继续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强化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器官捐献与移植管理。加强血液安全管理,推进临床用血考核评价制度。推进医院评价工作,加强医院内涵建设。促进社会办医规范发展。 (十七)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继续推进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启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提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着力加强老年人、妇幼和慢性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取消基层“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实行预算管理。建立能够激发基层运行活力的奖惩机制、绩效考核办法、收入分配机制和适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的人事制度改革机制。落实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分配自主权,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实行乡镇卫生院院长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公开竞聘上岗和任期目标管理制。落实药品零差率补助政策,提高村卫生室补助。落实在岗村医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乡镇卫生院和村医个人按规定比例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落实离岗村医养老生活补助政策。注重将人才、技术引向基层,统筹推进临床、药学、护理、医技、公共卫生等各类在岗基层人员培训。增加县、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岗位比例。 (十八)深入推进健康扶贫。贫困参合人口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3000元,并实现即时结报。确保重大疾病报销政策落实到位,为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建立长效机制。落实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取消贫困人口住院预付金,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实施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的 “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对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分类分批救治,将其纳入慢病门诊报销范围,减轻患者自费负担。加强城乡对口支援,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光明工程。 五、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促进中西医并重发展 (十九)扎实开展《中医药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示范省、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争取国家健康扶贫、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评选全省中医药工作先进示范市县。开展中医药产业先行先试。全面推开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协调出台中医药基本医保政策。加强中医药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全面推广培训中医药适宜技术,深入开展大型中医医院巡查、等级中医医院持续改进、综合医院加挂中西医结合医院牌子等工作,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项目等。继续开展“西医学中医、中医学经典”、五级中医药师承、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医学生诵读名中医医案等活动。全面落实省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签署的共建甘肃中医药大学协议。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健康旅游与养老,促进陇东南国家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创新区建设。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传承,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积极推进民族医药工作。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 六、发展健康产业,满足群众多元化健康需求 (二十)积极发展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发展康复护理、老年护理、家庭护理等适应不同人群的护理服务和养老服务。开发治疗慢性病、防病保健、抗衰老、美容化妆等健康相关产品和服务。根据市场需求开展医学美容、毛发移植、中医减肥、足疗、蜡疗等相关医疗保健服务。进一步推动医疗服务与养老、旅游、文化、体育、餐饮、生态等行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实施健康老龄化工程,完善医养结合相关配套政策,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提高各级医疗机构为老服务能力。 七、完善制度保障,为卫生计生改革事业提供有力支撑 (二十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加强“三张清单一张网”建设,细化完善各项行政审批项目。推进卫生计生系统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和“全流程”效能监管。加强省政府政务大厅卫生计生窗口工作,进一步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推行“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二十二)加强政策研究和法治建设。建立健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长效机制。加快推动卫生与健康领域地方性立法工作,出台《甘肃省鼠疫预防与控制条例》、《甘肃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等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加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开展卫生计生行政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文件清理工作。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宣传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大各级干部法制培训力度。落实政务公开,做好网民留言答复工作。 (二十三)强化财政投入保障。协调落实政府投入责任,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做好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卫生计生项目资金安排,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强化资金监管。进一步完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及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卫生经济政策研究,完成政府卫生投入监测、卫生总费用核算,实施好SHA2011工作。协调做好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及管理工作。 (二十四)强化内部审计监管。健全完善内部审计和资金监管制度。开展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制定《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开展委属预算管理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规范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委托程序,加强社会中介审计结果审核,推进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重大项目审计。开展卫生计生专项资金督查和绩效评价。 (二十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十三五”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加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做好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继续开展为基层医疗机构选拔大学生项目。加强县级医院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卫生人才双向流动机制。加强和稳定村医队伍建设,为分级诊疗和签约服务提供人才保障。建立完善适应医疗行业的人事薪酬制度,研究制定符合医疗卫生单位实际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推进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稳定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 (二十六)提升科教工作水平。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组织住培基地培训和考核工作。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项目,协调做好毕业订单定向生就业安置工作。加强薄弱学科、短缺专业和基层临床急需学科医护人员进修培训。开展卫生与健康临床应用研究和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医疗机构参与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二十七)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健康甘肃、医改、中医药等重点工作宣传。依托报刊、网络、电视、电台开设卫生计生宣传专栏。完善行业内新媒体运行管理,打造行业新闻发布平台,提升突发事件舆情应对能力。加强新闻宣传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健康文化宣传基地创建、申报工作。加强户外宣传阵地的清理更新和优化整合。大力实施“健康甘肃-百场卫生计生剧目巡演”和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做好健康巡讲、健康促进县建设和居民素养监测工作。落实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及时跟进加强宣传政策的解读,提高政策知晓率。 (二十八)深化对外交流与合作。继续在“一带一路”国家推广建立中医药文化传播机构、诊疗机构、研究机构。推动甘肃中药产品在“一带一路”国家的注册工作。建立与中医药企业定期联系制度。加大中医外语人才培养力度。吸引“一带一路”国家人员来我省体验养生旅游。积极与国外中医药领域的华人合作推动中医药相关产业协调发展。加强出国(境)人才培养效果考核评估。继续做好援马达加斯加、摩尔多瓦等卫生发展援助项目。 (二十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加强思想政治、纪律、组织、队伍和作风建设,自觉接受党外、群众、舆论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落实“三述”制度,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制定《进一步加强医院党建工作的意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严格执行《甘肃省预防与处置医疗纠纷暂行办法》。制定《甘肃省卫生计生系统通过法定途径处理群众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信访事件依法分类处理、属地责任、首办责任和户籍所在地稳控责任。健全完善“三调一保”工作机制。加强第三方医调工作监管,扩大医责险覆盖面,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患者参加医疗意外险等险种。 (三十一)加强卫生计生行风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卫生行业“九不准”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建设。建立行风建设组织体系,开展创建优良行风系列活动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卫生计生文化建设,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能量。坚持党建引领,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医疗卫生计生业务管理工作的始终。强化行业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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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送: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委属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委机关各处(室、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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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麦积分局网络红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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