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问答
医疗保险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按照保险原则为解决居民防病治病问题而筹集、分配和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的制度。它是居民医疗保健事业的有效筹资机制,是构成社会保险制度的一种比较进步的制度,也是世界上应用相当普遍的一种卫生费用管理模式。中国的医疗保障制度根据享受对象可以分为城市医疗保障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
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后什么时候能享受待遇?
答: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待遇等待期为首次参保实际缴费后,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若医疗保险缴费接续中断,视同首次参保,实际缴费后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什么时间办理参保业务?今年居民医保的参保、续保手续在各街道办事处、学校办理吗?参保需要带什么手续?居民医保报销的时间?
答: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业务期为1月至11月的1-15日。居民参保业务由所在各街道(社区)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在校学生参保登记业务由所在学校及幼儿园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时,新参保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业务期为每月5 -15日。参保人员从出院之日算起有效期为一年,逾期不能享受相关待遇,发生费用个人负担。
居民(学生)一旦得了病,应当如何就医?
答:居民(学生)需要住院治疗的,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入院三个工作日内到该医疗机构医保科进行备案报销手续,医疗机构要主动向患者告知,逾期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发生意外伤害住院了,怎么办理医疗费报销?
答:居民因发生无第三方责任情况下的意外伤害住院时,需携带医保材料及病历到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联合办公室办理“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无第三方责任意外伤害(死亡)认定书”,持相关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到昆区社保办三号楼A座办理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报销需提供资料:
(1)、无第三方责任意外伤害(死亡)认定书
(2)、诊断证明书(原件)
(3)、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发票(原件)
(4)、住院费用总清单(原件)(5)、住院病历
(6)、身份证复印件(7)、本人农业银行账户存折复印件
(8)、城镇居民诊疗手册
(9)、在校、在园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费用,需提供:门诊诊断证明书(原件)、门诊病历首页、门诊医疗费用结算发票(原件)。
以前参加过职工医保,现经济上无法承担,想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怎么办理?
答:居民可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者居民医疗保险两种险种相互转移,但不能同时参加这两种医疗保险,也不能双重享受相关待遇。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员向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时,需先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停保手续,将个人账户余额清零即可。
居民可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者居民医疗保险两种险种相互转移,但不能同时参加这两种医疗保险,也不能双重享受相关待遇。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员向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时,需先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停保手续,将个人账户余额清零即可。在医疗保险原险种待遇期到期当月办理完险种间转移交接手续的,次月起享受转移后的相应医疗保险待遇;未在待遇期到期当月办理险种间转移接续手续的,视同首次参保,实际缴费后享受转移后的相应医疗保险待遇。在原险种待遇期内办理转移并办理停保手续后,原险种未到期保费不予退还。
想去外地就医,如何办理备案报销手续?
答:首先应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因病需转诊自治区外(仅限转往北京市、上海市、西安市、天津市四个地区的综合三甲医院或专科三级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患者需提供就诊医院诊断证明书、《居民医疗手册》,到参保所属旗县区社保中心居民科办理备案后,方可转区外住院治疗。转诊自治区区内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不需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出院后,将全部医保材料送至昆都仑区黄河大街与丰盈道交界路口昆区社保办三号楼A座办理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