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城乡居民政策问答(二)
1、居民医保办理参保缴费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医保待遇从何时开始享受?
城乡居民医保费每年缴纳一次,缴费时间原则上为每年的9月至12月,缴费次年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城乡居民医保的保险年度为自然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2017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2017年我市城乡居民个人年度缴费标准为150元,我市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的个人年度缴费标准为90元。
3、我市参保居民可以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包括普通门诊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其中包括生育医疗待遇、新生儿医疗待遇)。
4、我市参保居民如何享受普通门诊医疗待遇?
建立参保居民家庭账户(个人账户),计入额度为个人缴费额的50%左右,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也可用于门诊慢性病和住院医疗费用的个人自付部分。
5、2017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家庭账户(个人账户)的计入标准是多少?
2017年我市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按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计入,其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家庭账户(个人账户)按每人每年90元的标准计入。
6、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建立的个人账户或家庭账户是否能够继续使用?
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个人账户或家庭账户的居民,其个人账户或家庭账户余额可以继续使用。
7、我市参保居民如何享受住院医疗待遇?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由住院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额度不超过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8、目前我市参保居民住院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是多少?
级别 |
医院范围 |
起付线(元) |
报销比例(%) |
乡级 |
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 |
200 |
200-800元70% 800元以上90% |
县级 |
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 |
400 |
400-1500元63% 1500元以上83% |
市级 |
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 |
500 |
500-3000元55% 3000元以上75% |
三级医院 |
900 |
900-4000元53% 4000元以上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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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 |
600 |
600-4000元53% 4000元以上72% |
三级医院 |
1500 |
1500-7000元50% 7000元以上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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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 |
1500 |
1500-7000元50% 7000元以上68% |
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其他参保居民年度内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