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用交费就可参保

丰润城乡居民医保

      经丰润区民政、残联认定的五保、低保、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重度残疾人(1-2级残疾人员)以及残疾军人(三等乙及以下)、复员军人(抗日、解放、抗美援朝)、三属(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参核、参战)和孤儿等十类等城乡居民个人缴费部分由区财政给予补贴。具体人员名单已发至筹资代办机构,如有异议可以到民政或残联部门咨询。上述人员参保时请携带相关证件办理信息登记和核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