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劣药,5家药企被罚
昨日(5月3日),广西柳州市、贺州市药监局发布最新行政处罚信息,共有5家违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被点名。
其中,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百草堂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柳州市龙腾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长新店、柳州市福康堂药店涉及销售劣药;广西同福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则涉及生产销售劣药。
柳州:4家药企销售劣药
5月3日,柳州市药监局公开2017年4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共有4起案件。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案件名称: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按劣药论处的药品黄芪案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4502000198592223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朱朝阳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的黄芪(批号:151201,包装规格:100克/瓶)经检验,检验项目【性状】检验结果:本品为压扁后切制的厚片,呈类长方形,长多为3~8cm,宽多为1~2cm,外表皮黄棕色,可见纵皱纹理或纵沟。切面皮部黄白色,木部淡黄色,有纵向纹理及裂隙。气微,味微甜,嚼之有豆腥味,,按《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检验上述项目,结果不符合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当事人销售按劣药论处的药品黄芪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第四条第一款、第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没收不合格药品、没收违法所得及处以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2017年4月12日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28日
广西百草堂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
▶案件名称:广西百草堂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的生产销售按劣药论处的药品白矾案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450200198596582M(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唐恢天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生产销售的药品白矾[包装规格:1kg/袋,批号:20160113,生产单位:广西百草堂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地址:柳州市长风路6号]经检验,检验项目铵盐比标准规定的混合溶液颜色更深,按《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检验上述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当事人生产销售的药品白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及处以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2017年4月24日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4月10日
柳州市龙腾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长新店
▶案件名称:柳州市龙腾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长新店销售按劣药论处的药品鱼肝油乳案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450205557226090D(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黄东祥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药品鱼肝油乳[规格:400ml,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5021265,产品批号150908,有效期至2017.02,企业名称:北海蓝海洋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超过有效期。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当事人销售按劣药论处的药品鱼肝油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及处以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2017年5月7日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4月24日
柳州市福康堂药店
▶案件名称:柳州市福康堂药店销售按劣药论处的药品庆大霉素普鲁卡因维B12颗粒案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450205695361813G(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陈宗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药品庆大霉素普鲁卡因维B12颗粒[包装:镀铝袋装,每盒12袋,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4023974,产品批号141223,有效期至2016年11月,企业名称:上海海虹实业(集团)巢湖今辰药业有限公司],超过有效期。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当事人销售按劣药论处的药品庆大霉素普鲁卡因维B12颗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警告、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及处以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2017年5月4日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4月20日
贺州:1家药企生产销售2种劣药
5月3日,贺州市药监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7年5月)》,公开2起案件,涉及广西同福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1家企业,分别为生产销售劣药白矾案、生产销售劣药黄芪案。
根据通报,广西同福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白矾(批号:160701)检查项铵盐不符合规定;生产销售的黄芪(批号:151101)性状项不符合规定(本品粗细不均,存在较多细碎饮片,黄芪药材性状项下规定直径为1~3.5cm,而本品多数饮片直径小于药材炮制所得的饮片应有直径,即1cm)。
贺州市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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