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7年7月8日零时起市一医院取消挂号费,调整诊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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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从2017年7月8日零时开始我院取消挂号费,门诊诊查费分别调整为:


序号 门诊诊查费 医保报销 参保人员实缴
1 急诊诊查费 13元 1元 12元
2

普通门诊查费

10元 1元 9元
3 副主任医师诊查费 13元 1元 12元
4

主任医诊查费

17元 1元 16元

       肇庆市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我院门诊就诊,交费时凭社会保障卡或当年医保缴费发票核实参保身份,实行即时结算,报销参保人1元诊查费。

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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