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药品「采购准入」,这6点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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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日,湖北省卫计委公布《关于做好我省“采购准入”改革过渡期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该通知”) ,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和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后,该文件的出台,实则是为了推进“采购准入”的工作做重要铺垫。

“采购准入”制度,简单来讲就是阳光挂网,符合资质的产品,只要遵守游戏规则(也就是限价和交易规则),均可挂网。

以下,笔者略捡重点,与各位分享。


一、基层和非基层医疗机构,过渡期还是继续在老的平台采购


阳光挂网,萝卜白菜都在一口锅里煮,但现在湖北省有两口锅,基层一口,县级以上一口,这两口锅目前尚还不能有效合体,所以该通知强调: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暂在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药品分类采购系统”采购药品;基层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以下简称基层医疗机构)暂在湖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基药及常用低价药集中采购系统”采购药品。


二、各地级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充药品使用目录》的增补工作即将开始


以《湖北省 2017 年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挂网目录》为基础,开展分类采购工作,部分厂家之前丢标的基药产品(尤其是高血压糖尿病类)如在这个目录中,可以申请进入《补充药品使用目录》。


三、明确基础输液产品纳入基本药物管理


继国家“7号”及“70号”文后,各省针对基础大输液产品基本均已采用限价挂网采购制度,但因历史原因,目前全国有一半的省份,基层医疗机构只能采购玻瓶和塑瓶包装,这类中标/挂网价格相对较低的基础输液产品,而湖北省也属其中。而该通知明确,基础输液实际采购价格不高于 2013 年同包材省级挂网价的,纳入基本药物管理。

也就是说只要基层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的价格,不高于2013年的省级挂网价,无论何种包材均可使用。业内人士也许都知道,玻瓶和塑瓶包材的基础输液,因输液时需导入外界空气,有污染药液的风险,继而会给临床上会带来诸多风险。

然而软包装的密闭式输液则是全密闭输液,一般二甲以上等级医院普遍都在使用,只因价格相对较高,基层医疗机构受控费因素,一般用量不大。不过随着各省招标的推进,带量采购及二次议价的实施,软包装基础输液的价格已经有了一定降幅,湖北省该通知的出台,一方面表明了政府更加重视基层用药水平和安全;另一方面实则也释放了一个信号,降价。


四、给未挂网或新上市的药品指明了道路


医疗机构确因临床诊断、治疗的需求,需采购省级采购平台上未挂网的药品或新上市的药品的,明确采购数量、使用的医生,由医疗机构负责人审批后报本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后采购,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定期汇总报省药品集中采购综合监管系统备案,部省属医疗机构直接上报。

因公立医疗机构必须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药品,严禁网下采购挂网目录药品或擅自采购非挂网目录药品。对于新上市的药品,如未在省级平台采购目录内,则需要通过备案采购,但除了医院内部讨论过会,还需报当地卫生部门审核。


五、带量采购议价的最终交易价格要进行公示,没有挂网价格参数的药品,实际采购价不高于同组最低价


各地、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挂网目录开展带量采购工作,省级采购平台要完善平台功能,在交易系统单设“实际采购价格”字段显示药品带量采购成果。挂网目录中没有挂网价格的,原则上实际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同竞价组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最低价;医疗机构原则上应采购同种药品同竞价分组中价格低的药品。

以往其他省份各地级市二次议价的结果一般只公示入围厂家,不公示价格,部分药企为了入围,不惜报最低价以谋求市场,但此次湖北玩的不同,要在省级采购平台进行公示,以彰显其采购成果。对于需要进行全国价格维护的产品来说,报价时就需全局考虑清楚了。


六、“两票制”执行,一触即发


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药品采购中应严格执行“两票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配送或不按时配送挂网药品的,按照不良记录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两票制是这两年的热点话题,虽各省推进进度不一,但前期的核心肯定是针对高开、虚开及过票一类的商业公司。兼并重组,生死存亡,一切都在路上。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责任编辑:胡哲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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