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参保登记缴费按照下列流程办理:
(一)城镇居民
1.家庭首次参保或家庭原参保登记事项有变更的,在户籍(居住地)所在地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填写《宜宾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登记表》,然后持社区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筠连县医保局委托的代收费银行(农商行、工行)缴纳居民医保费;
2.城乡居民续保,如家庭原参保登记事项无变更的,可直接到代收费银行(农商行、工行)缴费;
3.代收费银行为参保居民开具缴费凭证。缴费凭证应载明:参保人员姓名、缴费金额、缴费日期、编码、代收费银行经办人员姓名、代收费银行业务用章等内容。
(二)农村居民
1.家庭首次参保的,在村委会经办人员指导下填写《宜宾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登记表》;
2.部分家庭成员首次参保或变动的,在村委会经办人员指导下,依据《宜宾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花名册》变更参保登记;
3.缴纳居民医保费给村委会经办人员;
4.取得村委会开具的收费发票;
5.农村居民可以以户为单位通过银行直接缴费。
(三)在校学生
1.本县户籍学生:本县户籍在校学生一律回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参保缴费。
2.市内县外户籍学生:市内县外户籍的在校学生回户籍所在县(区)社区或村委会参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