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黑客盗数据卖给药代牟利,2医院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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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信息技术发展迅速,这给市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然而,有人竟利用黑客软件程序入侵医院药库系统,并将窃取的数据整理统计后出售给医药代表获利。
2016年底至2017年6月,李某多次策划、指挥付某、卢某等人到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利用计算机黑客软件程序非法入侵医院药库系统,秘密获取医院药品系统信息及后台数据。其中,他们获取了市中医医院药库系统医护人员身份验证信息数据741组,市人民医院医护人员数据3862组,以及病人账单医嘱表明细数据信息几十万条。之后李某将窃取的数据储存至家中电脑硬盘,并根据医药代表要求,将医院医生用药信息数据整理统计后出售给医药代表获利。
2017年6月,梅州警方在汕头市某住宅小区内抓获李某,并在其住家书房扣押电脑硬盘46块,手机6部。经鉴定证实,硬盘医药统方数据统计与李某通过邮箱发送给医药代表的医院医生用药数据匹配率在90%以上。
对此,梅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处李某、付某、卢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处以一年四个月至一年九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据了解,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属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285条第2款明确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内容来源: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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