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季——开学三部曲之生活饮用水卫生
湖州卫生计生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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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那为保证学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应该怎样做?学校日常的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非常重要,具体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落实:
建立有包含水污染应急内容的预案及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并建立饮用水卫生档案。卫生档案应包括:管理组织、人员与制度,水质检验结果,饮用水设备、配件、滤芯滤料的卫生许可证明,饮用水设备清洗消毒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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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每年需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疾病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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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期开学前,学校应对供水设备与管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洗、消毒,并对水质进行检验,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供学生饮用。日常应按照供水设备使用说明,定期对供水设备进行拆洗与更换。
学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直接关系着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是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我们一直以来的重点监督检查内容之一。2018年我们将继续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配合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做好开学学校饮用水卫生自查工作,保证师生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