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吗?备战分级管理,政府、媒体、协会、药店面对面

21世纪药店

近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料《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零售连锁管理办法》)以及《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分级管理办法》), 这是对广东省内药店提出了明确的“规范” 要求。两个“办法” 一经发出, 瞬间引爆广东省医药零售圈, 进而引起药店经营者们的各种困惑和担心。


为此,在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下,《21 世纪药店》报、中国药店管理学院拟联合广东省执业药师协会和广东省医药零售行业协会、广东药店联盟及中国药店管理学院广东分院将于4月21日共同举办“2018 广东省药店规范化管理研讨会” ,以政府、协会、媒体、企业四方对话的形式,解读《零售连锁管理办法》及《分级管理办法》,探讨两个“办法”对零售药店经营可能带来的影响和应对办法,分析新政执行中给行业发展带来的机会和挑战。


2018 广东省药店规范化管理研讨会

地点:广州三寓宾馆会议中心南门锦安厅(广州市越秀区三育路 23 号)

报名联系人:21 世纪药店报 邵帅

联系电话: (020) 37886679、 13427597668

Email: 1132966884@qq.com


年初,商务部联合CFDA、国家卫计委、人社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健全统一的分类分级管理标准”,比前一版的时间提前了5年,由此可见,国家对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推行力度将进一步加强。


现在距离2020年不到三年的时间,估计广东全面铺开后,其他省份也会陆续跟进。到全国实施之时,药店是否做好了准备?


分类分级管理势在必行


在医药分开的大趋势下,对药店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如箭在弦。


为了改变医院以药补医的局面,近几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鼓励处方外流。如在2017年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要求“医疗机构应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提出“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据业内人士估计,医药分开后医院将有1/3的药品销售份额流入到药店,不过有一个疑问存在多年:药店能否担负起指导患者合理用药,确保药品安全有效的职责?尽管近年来药店的整合并购风起云涌,连锁率接近50%,多、小、散的竞争格局有了很大的改观,但在合规经营上依然有不少问题,如2016年在“飞检”中被查出有违规行为的药店数量高达8000多家。因此,进行分类分级管理,才可以让处方安全地流入到有承接资质的药店。


从广东发布的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来看,配备执业药师是不可缺少的“软件”。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408431人,其中在社会药店和医疗机构中注册的执业药师有361741名,去年共增加执业药师66322人。以此增速计算,如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后,按照广东的规定,一类店应配备1名药师或以上职称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的数量可能基本能满足分类分级的需求。


种种迹象显示,医院处方外流和对药店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已成为加快医药分开步伐的重要一环。


深刻影响药店经营模式


与以前一些地方试点的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相比,最新版的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更突出了“分类”,以前的做法更侧重于药店的分级,按不同级别设置不同的要求,如经营面积、配备药品数量等,如今则明确了不同类别的药店的经营范围,这改变对药店的影响较大。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的管理办法(试行)》出台的时间,是在国家几大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之后,两者的思路基本相同,都是先把药店进行分类,然后根据类别限定不同的经营范围,估计此后各地出台的分类分级管理办法,也是在该指导意见框架下制订更具体的措施。


按照《关于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被评为一类店只能销售非处方药,这意味着该类店将与处方外流的“大蛋糕”无缘,这是经济方面的损失;患者在选择药店时,可能会更多地选择较高类别药店,这是客流的损失;药店的类别由官方机构评定,一类店的影响力相对较小,这是品牌的损失。


此外,是否允许销售处方药,还将对药店的经营模式造成较大的影响。目前,药店无论大小,一般都会配备处方药,但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后,不同类型等级的门店也需要做相应的调整,或更加专业化,或更加多元化。


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定位的不同,有的连锁药店以平价大店为主,有的连锁药店专门发展小面积的社区店,前者可能需要增加专业人员,导致人工成本上升;后者可能会有较多的门店被评为一类店,造成销售大幅度下滑。


被动应对,不如主动出击


虽然药店分类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开展得较早,但并未得到药店的重视,药店的重心一直是放在如何做大门店规模和提高销量上,尤其是在整合盛行的当下更是如此。由于距离2020年全面实施分类分级管理还有一段时间,而且现在又处于试行的阶段,不少连锁药店的老总都抱着观望的心态。


根据以往的实践,在药店行业制订一个适合于全国的统一标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例如以前的医保定点药店的资格审批,各地制订的审批条件各有不同,即使在同一个省不同的市(县),差异也较大。如被动等待,则有可能错失良机。


从国外药店的发展趋势以及分级诊疗的推进来看,药店承接医院外流处方是必经之路,但国外也不是所有的药店都有承接处方的权利,采用分类分级管理的方式设置准入门槛,这也是符合国内药店实际情况的。每当面临重大变革,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与其被动等待,不如主动出击,争取在分类分级管理的变革中占据优势。


由于我国不同地区的差异较大,而城市和乡镇的药店差距也不小,对不同地区、不同药店如何进行分类分级管理,需要一个摸索和磨合的过程。药店应该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试点工作,并通过行业协会汇集各方的实施效果,与相关管理部门沟通,同时积极献言献策。


有分析认为,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有利于实力较强的大连锁,因此中小连锁更应未雨绸缪,主动求变,如对门店重新分类定位、强化互联网医疗资源等,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自己的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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